APP下载

民间借贷的激励性法律规制

2016-02-01刘玉民

法制博览 2016年27期
关键词:激励性借贷规制

刘玉民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河南 许昌 461000



民间借贷的激励性法律规制

刘玉民

中共许昌市委党校,河南许昌461000

长期以来,我国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主要是依靠禁止、限制、打击等模式,从而对民间借贷进行行为规范,但是这些法律制度不能有效的对借贷行为产生积极的引领作用,甚至出现较大的风险,这种情况的产生就大大的降低了民间借贷的管理效果,为了制订一套具有激励作用的法律体系,我国将理论范式的选择与制度的优化设计作为主要的创新指导思想,并且从法律角度出发,转变传统的法律意识,引入具有激励性的法律规定,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民间借贷;激励性;法律规定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转变传统的借贷管理法律,就必须正式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状况,充分的考虑各方各面的影响因素,争取建立健全最好的优化设计结构体系,构建结构上和规范制度上的多元化。随着我国经济力量的不断壮大,我国已经将金融界的管理体系进行了初步的调整,但是,面对现在激烈的竞争形势,民间借贷的风险性却越来越强,如果不及时建立有激励性的法律法规,就会严重的阻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严重的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由此看来民间借贷的风险带来的危害性影响范围很大。

一、传统民间借贷的法律现状

为了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我国已经加强了对金融体系的调整,但是结果还是不容乐观,传统的法律规制不能有效的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规范,也不能有效的起到促进作用。民间借贷法律是在具有大量的信息进行监督的情况下形成,但是现在的民间借贷的信息还是不能很好的融入到法律规制当中,这就使得法律在行使时产生了一定的限制,导致了法律规制的效果降低。这种信息与法律不能相互融合促进的结果,民间借贷中就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这种风险爆发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由于缺乏激励性的法律规制,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出现了大量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并且这类案件的数量还在成上升的趋势,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就会严重威胁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表明,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是按照公共利益为前提设计的,主要维护社会的安全,但是这样的监理思想没有考虑到借贷的特殊性和其应该具有的激励功能,没有有效的管理法律制度,就算是小额小资也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很容易失败。在确立规制标准时,就简单的将民间借贷行为划分为合法、非法两大阵营,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民间借贷是大型的借资活动,要考虑到方方面面,是极为复杂的,但是传统的借贷法律只是将扰乱社会稳定或者非法借贷的人进行压制和打击,至使法律极端化,不能有效的进行管理,借贷法律规制功能失去了原本的功能,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法律的激励性,极端的重视武力进行压制。还有就是法律条例的不公平性,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人们之间的贫化差距也大大的提高了,人们往往只是重视金钱带来的利益,守法需要的成本太高,但是逃避法律可以带来较大的利益受益,使得大多数的人们更加趋向于逃避法律,增大了法律实施的难度,再加上法律规制的功能还没有完善,有太多的漏洞,提高了民间借贷的风险,降低了民间借贷的法律效果。根据以上的借贷现状进行总结和分析,只有加强法律规制的激励性,完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的保障我国社会稳定发展,促进民间借贷更加大规模的推进。

二、激励性法律的重要意义与正确的建立措施

增加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激励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以上所说的传统法律具有的漏洞分析,想要促进民间借贷的广泛推广,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性,就要时刻的寻找新的理论和新的制度,加大投资力度。为了更好地实施法律的效果,就要增强法律的激励性,让广大群众都能信赖和依靠法律,让法律为人们树立一个科学正确的指导方向,尽力健全具有互补作用的激励性法律方案,形成激励与约束平衡的法律模式,改变现在法律规制的现状,解决面临的问题,走出民间借贷的困境,从而走上更好地发展道路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在优化法律规制的过程中,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建立健全法律规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法律只是民间借贷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切不可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法律规制当中,而且激励性法律规制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大部分的规制都建立在假设之上,没有实践的真实性,激励性的法律在建立的过程当中十分复杂,而这些较为复杂的因素就限制了激励性法律的广泛应用,因此在完善激励性法律与传统的制约性法律时,要重视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防造成反方向上的作用。

建立激励性的法律规制能够协调信息之间的对称性,可以增加让借贷主体说真话的管理规制,避免借贷主想要获得较大的利益而出现逃避法律的行为,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激励性法律规制还能够增强人们的道德意识,道德意识的高低可以影响到借贷风险的高低,有效的提高借贷主的道德意识能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的发生,有效的控制借贷主在追求更高利益的同时,还威胁到他人利益的现象。提高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激烈性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效的降低资金的投入,降低交易的风险,提高了交易的成功率。

想要增强法律的激励性,重要的措施就是要看清现实的发展状况,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中要点,可以有效的促进激励性法律规制与其他各方面的相互融合。可以鼓励民间资本与金融结构相结合,积极参与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全面的掌握信息的动态发展,进行结构的重新改革有助于完善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将激励性加入到传统的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中去,实现更高的目标。适当的转变民间借贷的思想,为合法经营的民间借贷机构提供有效的转型升级路径,能够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并且将逐步的走向规范发展的状态,有利于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法律规制,依法办事,加强法律规制的实施效果。

想要更好地实施具有激励性的法律规制,首先不能对外透露任何具有真实性的信息,现在民间借贷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强,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做好保密工作,与借贷人之间的借贷条框一定要标注清楚,不要出现语句上的歧义,否则会引起矛盾上的冲突,造成不良的后果,带来严重的交易风险。民间借贷的信息具有很强的私密性,但是有些人为了逃避法律的约束,竟然将自己的私人信息暴露出来,所以在用激励性法律进行管理时,一定要注意信息带来的不利影响,因为信息具有双重性,而这种双重性就扩大了民间借贷的风险,以及产生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法律的正常实施。但是如果不在传统的法律上提出适当的激励,在人们进行借贷时,就会缺乏正确的指导方向,盲目的相信信息,信息不对称性的想象就会进一步加剧,不仅使得民间借贷风险提高,没有任何信誉,还会严重的威胁到社会的稳定,所以积极加强激励性在法律中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

三、结语

通过本文对民间借贷详细的分析研究,文章主要就是通过传统法律规制的发展现状,提出存在的诸多问题,阻碍了民间借贷的市场发展,为了扩展借贷的市场,降低交易的风险性,我国提出了有效的法律规制对民间借贷进行合理的管理,那就是将激励性融入到传统的法律中去,完善法律规制,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1]曲振涛.民间借贷传统法律的现状[J].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7:6-9.

[2]杨凯军.激励性法律的实施意义[J].人民出版社,2012,3:45-46.

[3]姜旭朝.激励性法律实施的有效措施[J].社会科学文献,2013,6:789.

[4]胡金燕.民间借贷传统法律的现状分析[J].金融研究,2012,7:67.

[5]丁昌峰.如何加强民间借贷法律的实施[J].国际文化公司,2012,4:23.

[6]陈志武.民间借贷的介绍[J].金融逻辑,2013,9:11.

D923

A

2095-4379-(2016)27-0173-02

刘玉民(1962-),汉族,河南许昌人,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共许昌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猜你喜欢

激励性借贷规制
主动退市规制的德国经验与启示
集体教育活动中教师激励性语言运用的调查研究
集体教育活动中教师激励性语言运用的调查研究
激励性语言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策略研究
小学习作教学激励性评价的运用策略
保护与规制:关于文学的刑法
让民间借贷驶入法治轨道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畴
依托激励性评价提高低学段口琴口头作业效度的实践研究
民间借贷对中小企业资本运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