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金融专门化审判效率的对策分析
——以金融消费者调查问卷为样本
2016-02-01朱璧禧
中国林业经济 2016年2期
朱璧禧
(广东金融学院,广州 510521)
改革实践
提高我国金融专门化审判效率的对策分析
——以金融消费者调查问卷为样本
朱璧禧
(广东金融学院,广州 510521)
在金融专门化审判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对专业化诉讼的培养、对公正的追求不能舍弃效率。以金融消费者调查问卷为基础,以金融消费者的为切入点,从而深入分析如何提高金融专门化审判的效率。
金融消费者;金融纠纷;诉讼效率
1 金融专门化审判的现存问题
当前金融专门化存在的问题,以B市为例进行分析。近两年来,B市各区经济发展重点不同,金融业发展情况不均衡,导致各区管辖法院收案数量、收案类型存在巨大差异,致使各基层法院对金融类纠纷(银行类、保险类)的审判经验不同,专业化审判的水平也有了差距。业务上的生疏与审结经验的缺乏,致使金融类纠纷的审结效率出现了差异。
此外,在B市的案件案由统计数据中,不仅出现被删减的案由外,还出现划分案由有误的情况。例如对由于道路安全事故引发的保险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和相关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当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应适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也不应适用第三部分“物权纠纷”项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1]。在B市的判决文书中可发现,有部分出现了划分案由有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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