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问题研究
2016-02-01白安奎
中国林业经济 2016年2期
白安奎
(黑龙江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哈尔滨 150001)
理论研究
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问题研究
白安奎
(黑龙江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哈尔滨 150001)
按照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要求,现有的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在新视角下,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单位是一个“生态—效益—社会”系统,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体系的形成是多个利益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必须克服落后观念,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静态测定和动态考核管理机制的对策。
事业单位;预算改革;绩效评价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以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1]。
在预算会计改革过程中,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从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过渡、差额预算管理向自收自支过渡、自收自支向企业化管理过渡,在完成这三个过渡后,大多数事业单位都应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企业基本相同,成为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国务院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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