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2016-02-01柯杨
法制博览 2016年18期
柯 杨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7
论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柯杨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
摘要:网络双面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改变我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会给带来很多困扰,譬如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如何得以安全保护的问题,俨然成为众多游戏玩家偶尔的烦恼。目前,我国关于虚拟财产的定性非常模糊,亦未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本文意在围绕“网络虚拟财产在民法上的性质以及是否应当得到民事法律保护”展开讨论,通过比较分析立法现状提出相应的的对策设想。
关键词:虚拟财产;民法;侵权
一、网络虚拟财产概述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网络虚拟财产是对网络游戏中存在的游戏账号、游戏装备及名称、人物角色与级别、电子宠物、技能值等虚拟数据和物品的一种总称,即广大用户玩家可以自由支配的带有私人财产性质的资源,其依存于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里,并不具备物权法中有形财产、无形财产的特征,关于财产的定义,魏振瀛教授的观点“财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智力成果和利益”,财产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而虚拟财产尤其是网游中的游戏装备是通过开发者、经销商与用户共同作用,赋予其经济价值。
(二)虚拟财产的合法性特征
虚拟财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也具备财产的合法性特征。《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而拥有虚拟财产的用户们是通过线上的金钱交易获取所有权,其取得物品所有权的方式合法且运营商与玩家之间形成的服务合同完全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应当受到法律明确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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