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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意识在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中的重要意涵

2016-02-01郭馨天

西部学刊 2016年1期

摘要: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旨在化解社会学理论界长期以来存在的个体与社会、能动与结构之间的二元对立。实践意识,即“记忆痕迹”。社会结构并不外在于行动者,而是以实践意识的形式内涵于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之中,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实践。实践意识与社会实践关联密切,从分析实践意识入手,可以更好地领会到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精要所在。

关键词:实践意识;结构化;社会实践;时空伸延

中图分类号:C9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结构化理论是吉登斯力图消解社会学理论界长期以来存在的个体与社会、能动与结构之间的二元对立而作出的一种综合性尝试。吉登斯认为,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结构二重性是理解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关键,“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和使动性。”[1]89由此可见,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认为,社会结构作为实体是不存在的,它是以“记忆痕迹”的形式内在于社会行动之中的,对社会行动不单单具有制约性还具有使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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