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2016-01-31
中国合作经济 2016年3期
引导土地有序流转要从我国人多地少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出发,既要注重发展过程的长期性、阶段性,又要注重区域之间的差异性、复杂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一、坚持以“三权分置”为指导,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现在,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的新形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当前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总的方向是“三权分置”,即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其具体实现方式包括: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即坚持集体所有权。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最根本的制度,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农业上的一个鲜明特点,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即稳定农户承包权。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基础,是农村土地政策的核心。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充分保障,他们才能放心长期流转承包地,流入方才能获得稳定的经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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