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赔偿对量刑、定罪与行刑的影响
2016-01-24黄云波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黄云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论赔偿对量刑、定罪与行刑的影响
黄云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赔偿影响量刑是基于司法现实的迫切要求,这符合量刑的本质,有着积极的刑事政策意义。赔偿影响定罪是由犯罪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辩证式定罪方法的必然要求,同样能够实现报应与预防的效果。赔偿影响行刑符合刑罚执行的目的,符合刑罚执行的经济性原则,还可以满足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赔偿能否对刑事责任产生积极影响,既取决于司法上对法律的准确理解,也依赖于立法上对法律的合理完善。
赔偿;刑事和解;刑事责任
2012 年,刑事和解制度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得以正式确立。但是,这一规定仅从量刑的角度对赔偿①的刑法意义作了规定,而对于赔偿是否可以影响刑事责任②的其他方面却未予明确。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赔偿在某些方面具有与刑罚相类似的功能,并且有着刑罚所不具备的优势。因而,赔偿不仅可以影响量刑,而且应当在定罪和行刑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赔偿对量刑的影响
传统观念认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二者之间不可相互转换与替代。这两种责任不论是在责任产生的前提、承担主体与承担方式上,还是在法律对责任的评价性质方面都有着重大的区别。[1]不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受到“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趋势的影响,刑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泾渭分明,而是逐步走向部分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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