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也可医疗费用全报销
2016-01-18吴娜赵松涛黄岚
中国扶贫 2016年2期
吴娜+赵松涛+黄岚
编者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影响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而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到6000元的大方县,却做到了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100%全报销,避免了百姓“小病拖大、大病拖炸”的后果,有效防止了10万余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尽管其具体规定仍在不断完善中,但是,他们为破解百姓看病难而进行的探索,却十分难能可贵。本期《实用信息》栏目,特介绍该县的做法以资借鉴。
2012年,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管理在贵州毕节市全面推行,统称城乡居民医保。几年来,大方县在此项工作上的主要做法有:逐年提高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2006年的45元提高到2014年的390元;提高参保比例,全县常住人口已全部参保,参保率达100%;提高起付线、实行费用预警等机制,监管过度医疗,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从50元、100元、200元统一提高到200元、400元、600元,从而使住院率明显下降;通过医院对就医人次和药品费用的控制来压缩支出。
2006年起,大方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中,严格遵循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尽力保障、略有节余、总结经验、科学调整”的原则,创新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启动,由新农合管理机构具体经办,分类管理。2011年,试行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统筹管理。2012年6月15日起,对新农合补偿比例进行调整:在县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100%进行核补,入院只需交50~200元不等的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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