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与先秦儒家易学的理论架构
2016-01-15张朋
中州学刊 2015年9期
【哲学研究】
《要》与先秦儒家易学的理论架构
张 朋
摘要:对帛书《要》的深入分析表明,孔子对先秦儒家易学进行了分类概括,并宣示了他的易学理论架构:“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和“观其德义”。这个理论架构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指明了先秦儒家易学的理论建构方向。孔子之后的先秦儒家易学学者,在易学研究上展开了两个向度:对《周易》文本的义理阐发和对《周易》文本的象数重构。在这两个向度上对于易学传统的借鉴和突破,对于孔子易学理想的落实与增进,都显示了儒学和易学在融合互动、共同生长的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思想张力与理论创新。
关键词:《要》;先秦儒家;易学;理论架构
中图分类号:B222.2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3-09
作者简介:张朋,男,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北京100871),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200235)。
首先必须对“先秦儒家易学”这一概念的提出进行必要的说明。“先秦儒家易学”是先秦儒家的易学理论系统,它是先秦儒学和先秦易学的交集,具有易学与儒学的双重内涵。关于“先秦儒家易学”这一概念提出的必要性,廖名春先生有一段话进行了很好的说明:“至少在战国中期偏晚时,先秦儒家就已经将《周易》与《诗》、《书》、《礼》、《乐》、《春秋》并列,归入群经之中,并对其义理作过深入的探讨,孔子弟子商瞿、子夏、子张等都曾从孔子治易;儒家易学不但在孔子晚年兴于鲁,而且孔子死后,还流行于楚地。”①在帛书《要》等文献出土之前,按照习惯学界往往把先秦儒家易学和其他的先秦易学流派放在一起做大略的整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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