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秦汉时期金融市场的发展暨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理
2016-01-15周建波曹姮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6年1期
周建波 曹姮


摘要:先秦秦汉时期,在发达的小农经济和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基础上,民间出现了以借贷为核心的金融行为。这一时期的政府具有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和金融市场的管理者的双重身份,然而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管理效果并不好。汉代以后的金融市场出现了很多的市场失灵现象,最终在战乱中走向崩溃。
关键词:先秦秦汉;金融市场;借贷;政府管理;利率钱庄;票号;高利贷;寺院金融
中图分类号:F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6)01-0122-07
“金融”在古代中国并不是一个原生的概念,《康熙字典》及以前并没有“金融”一词。(张亚光,2011)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往往指的是与货币、存贷款、汇兑、股票债券等较为成熟完善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体系相关的活动。但从本质而言,金融可以理解为对资源的跨时间、跨空间调配。
古代中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先秦秦汉时期,这时的金融市场主要表现为借贷,它经历了产生、发展并逐步衰微的过程,基本上与小农经济的衰微、庄园经济的发展相同步。二是魏晋隋唐时期。一方面,围绕着每一个庄园地主形成了彼此割裂的区域化的金融市场,统一的全国市场趋向消解;另一方面,地方力量的强大导致中央权威衰弱,由此造成长达三百多年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的局面。这段时间里,超越血缘、地缘限制的宗教寺院金融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金融业的五大基本业务——存、贷、保、汇、兑,在这时的寺院金融中已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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