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验中的区域社会研究诸模式
2016-01-08杜靖
社会史研究 2016年0期
杜靖
虽然从学理上讲,“村庄”也是一类“区域”。比如,行龙从“以社会及其发展的相近性为标准”观点出发①乔志强、行龙:《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刍论—兼论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史学理论研究》1995年第2 期;乔志强、行龙:《从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山西大学学报》1998年第3 期。,就主张:“布罗代尔研究的地中海是一个区域,勒华拉杜里研究的蒙塔尤也是一个区域,华北、长江三角洲是区域,山西、晋水流域也是区域。”②行龙:《何以研究明清以来“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首届中国水利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0年,第1—4 页。但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说,中国经验中的“村落研究”是一个独立的研究思路或范式,有其自身的理论兴趣点③杜靖:《作为概念的村庄与村庄的概念—汉人村庄研究述评》,《民族研究》2011年第2 期。,而“区域研究”则是超越于村落之上的更大地理范围的人类学研究,是在不满意微观村落研究模式的情形下所发展出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从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立场看,“区域”应该是超村落的社会结构或关系网络,它藉由某种独特的“社会事实”或“文化机制”将整个区域社会统合或整合起来。有时我们叫“区域社会”,有时也叫“地域社会”,人类学家并未对这两者详加分别。本文就是在这一意义上来使用“区域社会”的。
不过,从相关著述来看,社会史学家常建华却把区域社会和地域社会两个概念区别开来。他说:“区域研究一般是指美国学者施坚雅倡导的将中国分区研究,而地域研究通常是指将历史放在特定空间的‘场’,即地方社会关系网络中来认识,或者说就是将历史放在地方社会脉络与背景中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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