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首次通报廉政履责不力案
2015-12-29姜洁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6期
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对这样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这8起案件是: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所属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发生组织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活动并公款报销,超范围发放咨询费、评审费,违规发放补贴等严重违纪问题,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缴费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被免去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原党委书记、副局长李伟红(已退休)等人被通报批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共计208.9万元,县委书记黄永跃作为直接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违规发放的奖金全部清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委书记岗位。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江西省鄱阳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立阳,管委会副主任吴喜金因受贿先后被判刑。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黄仁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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