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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群众监督思想的三重维度

2015-12-16王俊淇

求实 2015年12期
关键词:群众监督人民群众领导干部

[摘要]习近平群众监督思想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群众监督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其深厚的人民情结和丰富的施政经验而形成的。它蕴含着三个维度的丰富内容,其中树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是其观念视野,创造便于群众监督权力运行的条件是其实践取向,而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其价值追求。这三个维度的群众监督思想相互递进、相互补充,构成了习近平相对完善的群众监督思想体系。

[关键词]习近平;群众监督;人民群众;领导干部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5)12-0027-05

[收稿日期]2015-05-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历史经验研究”(12YJA71003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4ZZ2106)。

[作者简介]王俊淇(1987-),男,河南郸城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中共党史专业博士研究生。

群众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在既定的政治表达渠道下通过举报、揭发、控告等手段对掌握权力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作风等状况进行的监视和督促。它是中国共产党人重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完美展现,是中国共产党用以保证政府永不懈怠、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律的重要法宝。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十分注重依靠群众监督来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和巩固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群众监督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深厚的人民情结和丰富的施政经验,形成了自己的从思想观念到实践过程再到价值追求的三重相互递进又相互依赖的群众监督思想体系。

一、观念视野:树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内心深处树立对待群众的正确立场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前提。端正对待群众监督的态度,在群众的监督下及时地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做到从思想上不想腐,才有助于实现真正的源头严防。

(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党,人民的利益和需要是党永恒的奋斗目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人民掌握由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的,他们作为人民公仆,必须牢记主仆关系,认真践行党的宗旨,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不应该也不能有自己的任何私利。然而,权力一旦离开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的定律。要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让人民放心把权力交给党和政府,必须允许并鼓励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权力的运行,监督掌权者是如何运用权力为群众谋取福利的。“既然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么,我们就应当而且可以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1](P29)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主动了解群众的诉求,敢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乐于为其创造便利条件,不仅是做好群众工作、更好服务群众的需要,而且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更是共产党人尤其是作为领导干部的共产党人所应该秉持的根本立场。那些“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2]。在习近平看来,权力就是责任,掌权用权必须接受监督,领导干部只有常思手中的权力是从何而来、应该为谁所用、如何使用,才能使权力的行使不致偏离正确的方向,才能维护权力的神圣性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这一点与领导干部的级别无关,与人民群众本身的身份、职业、性别、地位也无关。不管是身为地委书记,还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都始终坚持这样一个信念:“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3](P388)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领导干部对待权力、对待群众、对待群众监督的正确态度。

(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是权力的来源和属性的本质追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体现在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又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主体作用,并且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变革时期。中国共产党看到了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历经艰苦的革命斗争,最终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成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此,人民群众成为了国家一切权力的真正主人。正是权力的这种来源和属性,从根本上赋予了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权,决定了人民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权力为群众服务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情。习近平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给的,也只能受命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1](P29)他始终坚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的实践是最伟大、最生动的实践,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的巨大智慧和力量,无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推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都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主体地位以及他们在发现一切假丑恶现象时雪亮的眼睛,决定了他们不仅必须要担负起监督权力运行、保障权力健康运行的责任,而且必然能够担负起这个责任。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的各级人民公仆,只有坚持“珍惜人民给予的权力,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自觉让人民监督权力”[3](P27),真正树立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意识,才能保证自己不会陷入滥用权力的深渊,使来自人民群众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是保护和关心干部的最好方式

习近平认为,领导干部应该追求“慎独”的高境界,但作为普通的人,领导干部也必然会存在各种弱点和不足,甚至会犯各种错误,如果这些错误和不足能够被及时指出,那么无论是对于做好工作干成事业,还是对于促进自己的成长进步,都具有莫大的帮助。因此,领导干部要经常以群众为鉴,勇敢地把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在群众的帮助下认真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这样才能 “对一些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实际上是对干部关心爱护的最好体现”[4](P69)。习近平对待批评和监督一贯有着正确的态度,他在2004年8月6日的《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一文中指出:“批评的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改正缺点和错误,其他同志引以为戒。如果批评不得,听不进不同意见,我们的事业还怎么进行?”[4](P71)由此观之,习近平之所以鼓励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批评和监督,并不仅仅是因为群众监督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更是因为他深知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可以有效地防止干部犯错误,在事实上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和最真诚的帮助。当每个领导干部都能清醒地认识到群众监督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而不是对自己手脚的束缚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靠群众监督来及时发现和改正自身的不足便会成为支配他们思想意识的主旋律,这对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清与贪污腐败的界限,真正成为一名为民做实事、谋实利的人民公仆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践取向:创造便于群众监督权力运行的条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如果脱离了群众的视线,便不能有效预防各种诱惑渗透、抵御各种腐败侵蚀,便不能真正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实现严管,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平和公正,把“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5]落到实处。

(一)坚持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倾听群众愿望和呼声

密切的党群联系,是保证我们党永不脱离群众、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也是实现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密切的党群干群联系中,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才能及时为党所了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疏漏和问题才能通过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为自身所察觉。习近平十分注意通过各种方式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群众监督奠定了一定的渠道基础。首先,他重视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坚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以群众为师,对于更好地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具有莫大的帮助。他在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时就指出:“要提高领导水平,就要眼睛向下,善于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获得真知。”[1](P14)党的十八大以来,他更是不畏路途遥远、酷暑严寒,与基层人民群众面对面,深入到了田间地头和偏远山区农村贫困户家庭,对百姓嘘寒问暖,与他们亲切交谈,用实际行动给那些因为长期执政而习惯于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不把群众看在眼里放在心上的领导干部们上了生动的一课,用自身的榜样行为谱写了一曲曲紧密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动人篇章。其次,他重视通过信访了解群众诉求,明确指出:“群众信访、群众举报和申诉、控告是公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强调要通过重视信访来“接受群众监督,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6](P384),不仅将其作为改进和补救我们工作中的漏洞和缺陷的有效手段,而且将其作为遏制腐败现象、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习近平提出要“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解纠纷、消除矛盾。另外,为密切各级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便利群众监督,习近平还积极推行领导下访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变被动等待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并把下访看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倾听群众呼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这些旨在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有力地增进了党群联系和沟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群众监督的实现。

(二)坚持让群众考核和评价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

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各个方面的权力,他们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和具体执行者,直接代表着党的形象。如果他们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清正廉明务实肯干的过硬作风,则党的形象必然遭到破坏,党的事业也必然受到损害。人民群众是权力的真正拥有者和赋予者,是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他们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和作风状况最有发言权。而且群众认识我们的党,最主要的就是通过我们党的干部。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都置于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之下,让群众来评价干部的工作、考核干部的业绩,并使他们在对干部的去留升降问题上拥有发言权,是防止带病提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习近平对让人民群众参与干部的考核和选拔始终给予高度的关注。在他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最为重要也最为根本的就是“用制度选人,让群众选人”[6](P423)。因此,他认为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应该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相结合,特别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把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有机结合起来”[6](P417)的体系,应该是以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为原则,并把群众意见作为重要尺度的体系。为确保群众能够有序地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他提出要不断拓宽民主渠道,规范民主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干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完善民意调查与实绩分析等具体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方式来强化群众参与和监督,以有效防止民意失真和监督盲区,切实避免选人用人权被滥用、错用,使其真正跳出暗箱操作的人情关系藩篱而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开门搞活动,迎接群众建议和批评

公开是监督实现的前提。领导干部对群众监督的真正支持不是其如何允诺愿意接受群众监督,而是其如何创造条件以便利群众监督。习近平深谙开门听取群众意见和批评、开门整改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开门制定各项规章和制度对于党的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意义,热情倡导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下推进党的事业。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如火如荼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从一开始就提出“要坚持开门搞活动,一开始就扎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切忌‘自说自话、自弹自唱,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3](P378)。后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他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7]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主动把自己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善于培养自己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用真诚的态度、正确的方法和耐心细致的工作对待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激发和鼓励群众大胆提意见、敢于评头品足。在他的领导和支持下,中央纪委等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群众监督的政策和措施,如开通了直接接受群众举报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纪委官网还在“每月e题”栏目主动邀请广大网民揭发身边那些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曝光那些改头换面的腐败手段等等。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对激发群众监督热情、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保证群众监督效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由此不难看出,习近平把开门搞活动以便于群众的参与和批评作为其群众监督思想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

三、价值追求: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群众监督是群众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和主要表现,它展现着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和历史主体地位,承载着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和愿望呼声的深切期许,敦促着掌权者清正廉洁奉公守法正确行使权力,连接着党群之间亲如鱼水密如血肉的亲密情谊,是人民群众借以维护和保障自身根本利益的重要载体。

(一)通过群众监督巩固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让权力的主人监督权力运行的过程、决定权力行使的指向、评判权力行使的成效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习近平秉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为了群众的群众观,把人民群众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有力地巩固和保障了人民主体地位。在人民群众的认识主体地位上,他坚持党的一切工作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3](P387);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上,他遵循“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真正的历史是群众的历史”的唯物史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看作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主张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激发人民群众的使命感、责任感,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框架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上,他倡导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把人民群众作为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地位上,他强调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主张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和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这些思想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深厚的人民情结,蕴含了其竭力想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情怀,彰显其对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深切依赖、监督能力的由衷信任和历史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

(二)通过群众监督鼓励群众政治参与,增强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作为实现党群干群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桥梁,群众监督在传递群众所想所求、表达群众所思所盼、展现群众所忧所患、明了群众所愤所扰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赋予群众监督权,让群众可以通过自己积极的政治参与去影响党和政府的决策,使其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实现,也即是说,让群众拥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并不断增强这种能力,无疑是对群众利益更为根本和长远的维护。习近平在2011年2月23日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全面分析可能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把决策的过程变成深入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寻求不同利益交汇点、获得群众普遍认同、取得群众支持和拥护的过程。”[8]可见,习近平认定决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和积极监督正是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条件。他所以积极呼吁在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中制定并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就在于在他内心已经明确无疑:唯如此,才能更好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从根本上维护和扩大群众的利益;才能充分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营造党群干群和谐、亲如一家的局面;才能始终保持并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在世情国情党情民情都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发展新阶段不断使党的执政合法性得到增强。

(三)通过群众监督惩治预防腐败,纯洁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

习近平指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3](P377-378)群众是无处不在的,他们分布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无不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人民群众对于领导干部称职与否了然于胸。把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既可以增加对腐化堕落分子的威慑,敦促他们从思想上不敢腐,又可以在群众监督下有效惩治腐化堕落分子,纯洁党的干部队伍,对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莫大的帮助。习近平敏锐而准确地意识到了群众监督在从严治吏和正风反腐方面的这种无可替代性,非常重视赋予群众监督权力、创造便于群众参与监督的条件以充分调动群众起来监督、起来负责的热情。他深信积极而充分的群众监督必将有力地驱逐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堕落分子,“让‘隐身人无处藏身”[9],使人民公仆队伍更加纯洁。

(四)通过群众监督及时查遗补漏,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

让权力在群众监督下运行,就是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因为经常处在生产实践、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第一线的特点,使人民群众可以及时地对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对权力运行的利弊得失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对党和政府决策的是非对错进行有理有据的批评。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实行哪些政策,群众看得最清楚;一个领导干部为人民办了多少好事、做了哪些坏事,群众心里也最明白。习近平指出:“接受群众监督,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仅对我们工作中的漏洞和缺陷可以起到补救和改进作用,而且还可以遏制腐败现象。”[6](P384)他认为虚心向群众学习,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始终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本领,使其能够适应群众不断变化的愿望、利益和要求的关键所在。因此,不管是积极建立领导下访制度,还是敦促领导干部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不管是身体力行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还是在全党重点强调密切联系群众对于党的前途和命运的极端重要性,都是源于他对群众监督在发现问题与辨别是非方面的独到性和敏锐性的深刻认知;源于他对群众监督对于帮助党及时查遗补漏、克服自身缺陷和不足的重要意义的深信不疑;源于他对鼓励和促进群众监督、提高自身为民服务本领对于党执政兴国重要性的准确把握。

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要树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以及要创造便于群众监督权力运行条件的思想,不仅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群众观,而且能够大大缩小权力被暗箱操作的空间进而降低腐败发生的几率,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可以使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和历史主体地位在参与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得到彰显,从而有助于“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10],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不想腐、约束他们在过程上不能腐的强大思想武器,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梳理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4]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6]习近平.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

[7]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强调: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N].人民日报,2014-01-21(1).

[8]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9]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2).

[10]习近平.扎根本国土壤 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最可靠也最管用[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05/c_1112384336.htm,2014-09-05.

责任编辑李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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