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证据权法的赣南稀土矿山地质环境评价
2015-12-13徐素宁王润生赵珍梅文元亮
马 伟 ,徐素宁,王润生,赵珍梅,文元亮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 100083;2)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 100081;3)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北京 100083;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北京 100025
矿产资源开发引起一系列地质环境问题,加之矿山生态环境脆弱,使地质环境加剧恶化,进而导致地质灾害频发,往往危害人类安全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客观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有助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环境。相关研究已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徐友宁等,2003;陈桥等,2006;张进德等,2007)。然而多数现有评价方法受主观因素干扰较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评价方法,主要形成了模糊数学法(廖国礼等,2004)、经验值法(汪明启等,2005)、层次分析法(陈桥等,2006)、评价指标权值法(何芳等,2008)等。以上方法在评价指标选取及权重计算过程中往往不同程度地依赖主观知识。另一方面,评价分级是矿山地质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较常见的分级方法有专家意见法(张生元等,2006)、经验值法(张进德等,2007)、自然断点法(徐庆勇等,2011;俞布等,2012)等。主观认识在专家意见法和经验值法中起主导作用,导致分级结果不可重现,降低了评价的可信度。而自然断点法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客观性,但该方法简单机械地从数值统计意义出发,脱离了评价对象的实际地质环境意义。

图1 研究区位置Fig.1 Location of the study area
20世纪 80年代以来,基于证据权法的矿产资源定量预测研究开始受到重视(Bonham-Carter et al.,1988,1989;Agterberg et al.,1990,1993)。证据权法是一种基于贝叶斯定律的地学统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