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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了十亩大棚黄瓜,如何销往大超市、怎样签销售合同?

2015-12-12杨晓峰

长江蔬菜 2015年9期
关键词:货款供货生鲜

杨晓峰

经典案例:天津蔬菜生产专业户纪先生问,2015年选种了十亩优质高产的黄瓜新品种,目前长势喜人,肯定是个丰收季。请问我如何将这些黄瓜销往大超市?我们是农民,怎样签销售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线律师”:

黄瓜如何进入大超市?

黄瓜等生鲜蔬菜进入城市大超市,目前主要有以下4种渠道,每种渠道各有长、短处,没有哪种渠道是最优的,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偏好,选择最适合的销售渠道。

1 田间现场直供式

主动或被动地将自己种植的黄瓜品种、大体的总产量、单日产量、上市期、供货期限、价格等供方信息提供给现实买家或潜在买家的城市大超市,等客上门收购。

2 订单式生产

主动与城市大超市接洽,或与城市大超市指定的渠道供应商接洽,将您拟计划种植的黄瓜品种、可能的总产量、上市期、供货期限、价格、质量等市场信息与收购商合计,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黄瓜种植和收购(包销)的具体要求,您按合同约定安排生产,买家到田间地头收货。

3 配送中心包销

与城市大超市配送中心签订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将每日定额出产的新鲜黄瓜运送至配送中心最近的加工基地,由他们对黄瓜进行整理、包装等,再由配送中心直供大超市。

4 自己在超市设点直销

对于优质、知名或名贵的新鲜农产品,大超市是欢迎在其店设立季节性专柜销售农产品的,如果您生产的黄瓜能满足知名或名贵的要求,在大超市设销售专柜是可以卖个好价钱的,当然这种销售模式对农产品及其包装的要求比较高,其他方面的入市门槛也比较高。

不管哪种销售渠道和方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目前我国对生鲜农产品进城市大超市的各类渠道和方式还在优化中,您也可以琢磨出具自我特色的新渠道和新方式。

如何签订销售合同?

蔬菜种植户与拥有丰富经商经验的城市大超市或配送中心签订供销合同是一件要事,也是一件难事,但若注意下列必备合同条款订立之提示,能大大降低经营风险,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尽可能得到保护。

1 明确购销主体

大量的司法纠纷告诉我们,农民产出的农产品销售出去以后,常常由于对方没有按口头约定支付购货款,导致农民不知或找不到买家索要购货款。所以建议纪先生一定要与购货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是谁向您购买,谁应向您支付货款。特别提醒,合同上面约定的付款义务人一定需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

2 约定质量和质量标准

目前国内销售的农产品均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对于销售的农产品应符合国家、部级行业标准;没有国家、部级行业标准的,则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质量描述。

如果您以订货时提供的样品作为约定质量、品种和规格的依据,那么您供应的黄瓜则必须与约定样品一致。

商品在什么环节出现什么质量问题时,退货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谁承担、损失的计算方法等均需明确,由购货方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应由商家承担。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应属供货方承担的责任,合同中可以约定先由销货方垫付,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接点,经与供货方确认后,销货方可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城市大超市或配送中心有权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进行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谁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实践中定期抽检费一般由供货方承担。对于不定期抽检,一般做法是,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销货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供货方承担,销货方应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单。商品在销售过程当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目前已取消向商家收取质量检验费用,故合同中如果还约定政府专门机构进行的质量检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则是不当的。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3 交货与验收

供、销双方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货方法,同时对于各情形视同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尽可能地作出具体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已约定事项需要更改的,均应提前协商一致,即使一方认为更改很有道理,若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自行改变,而对方没有认可,则更改行为方即属违约,须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销货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约定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若销货方验收无误,则在供货方开具的销售单据上签字确认。纪先生需注意,该签字人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有权签字人,除非是法定代表人,其他人签字一律无效。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则由销货方承担。

供货方将订单中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在合同中还应明确由谁承担运输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4 退、换货

对能源和项目的监测审计是企业实现节能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中国海油全面开展了能源统计分析、节能监测、能源审计和固定资产项目的能评工作,并建立节能管理信息平台。

黄瓜等生鲜蔬菜有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所以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定比例的退、换货率。不过退、换货销货方应当向供货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通知中必须说明退、换货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理由,否则供货方可以拒绝退、换货。

销货方有约定或法定退、换货理由,而供货方不予更换或收回所清退商品的,销货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对于因销货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供货方有权拒绝退货。

对于在仓储、上架、销售过程当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双方可约定一定比例的损耗分担。

5 货款对账和结算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对账周期如每月几次,对账日期为每月几日,对账时点、具体对账当事人及对账一致后的账目确认表达方式。

结算和货款支付有交货时当即结算支付和交货后定期结算预期支付。对于预期支付必须明确约定交货后多少天内结算和支付,而不是多少天后结算和支付。

货款支付要明确是现金人民币还是转账支付、收款人是谁、收妥货款的证明要件是什么。

6 违约责任约定

供货方向销货方销售黄瓜等生鲜蔬菜,下列违约责任约定是必备的。

①若因供货方所供蔬菜在生产环节如使用禁用农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损害等,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供货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特别是在黄瓜等生鲜蔬菜俏销时不能按照约定供货,应向销货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③销货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应向供货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销货方收货时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视为默认供货方所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符合合同规定,合同有专门约定或法律有对应规定的除外。

④销货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支付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7 不可抗力

作为供货方需在合同中约定如遇自然灾害、气候反常,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责任免除条款。

8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定,也可以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定,又约定由人民法院裁判,则该仲裁约定无效。仲裁一局裁定,没有所谓的二审,但目前收费较高;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一、二审,可能费时,但相比仲裁,每审收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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