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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字符“艸”、“木”的分化

2015-12-09雷缙碚喻遂生

语言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卜辞异体字符

雷缙碚,喻遂生

(1.衡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2;2.西南大学 文献所,重庆 400715)

《说文》“屮”与“木”二字,形义具别。作为字符,从“屮”或“艸”与从“木”或“林”其表义功能虽偶有相重叠的部分,但二者在构字上区别极严,从“艸”与从“木”一般情况下不相通。不过,这种功能的区分应是后世形成的,早在甲骨文时期,从“屮/艸”与从“木/林”表义无别。

一 甲骨文从“屮/艸”与从“木/林”之字比较

甲骨文“木”字或有用其本义者,如“……午卜,古贞……木”(合5749)。“木”指种植树木。甲骨文无“艸”字,“屮”字数见,用义不明,所以无从直接比较甲骨文“屮”字与“木”字是否同字。不过,甲骨文里从“屮”、从“木”之字甚夥,可藉此以比较作为字符的“屮”与“木”,其构字功能是否相同。即我们可以通过全面归纳甲骨文从“屮/艸”与从“木/林”不同而其余字符相同的字形,看其是否构成异体字相关,从而推断甲骨文字符“屮”与“木”的表义功能是否有别。就所归纳的甲骨文的字形来看,甲骨文从“屮”与从“木”皆可通用,从不起区别作用。如:

1——

1)庚辰卜,行贞:王其步自于…亡灾。(合24473)

2)壬辰卜,在贞:今日王步于亡灾。(合36751)

例1)的“”与例2)的“”同为“杞”字异体,在卜辞用作地名。

2——

3)庚辰卜,永贞:乎我田。(合9611)4)……乎。(合5980)

例3)的“”与例4)的“”同为“省”字异体,在卜辞用作省察之义。

3——

5)己巳卜,行贞:王。(合23002)6)甲子卜,彭贞:(合27543)

例5)的“”与例6)的“”同为“埶”字异体,在卜辞里读为“祢”,指亲近之祖庙。另外甲骨文“”与“”,亦当为“埶”的异体。

4——

7)壬戌卜,贞:乎子于犬。(合3190)8)贞:于。(合14346)

例7)的“”与例8)的“”甲骨文用作祭祀对象,于省吾(2009:364)释为《广韵·侵韵》训“木名,其心黄”之“杺”。

5——

9)贞:弗肩元沚。(合4855)10)贞:肩元沚。(合4855)

例9)的“”与例10)的“”不可识,但显然是一字异体,于卜辞用作人名。

6——

11)。(屯220) 12)癸巳卜,舟。(合33690)

例11)的“”与例12)的“”刘钊《新甲骨文编》及沈建华《甲骨文字形表》皆释作“枚”,在卜辞似用作动词。

7——

“”字甲骨文1见(合8168),独字;“”字甲骨文4见,用作地名。“”与“”当为一字异体,《刻辞类纂》并为一个字头是对的,而沈建华《甲骨文字形表》分作两字,编号“2256/2069”()、“2258/2069”(),不知何据。

8——

“”字甲骨文2见(合17093、合18629),用义不明;“”字甲骨文用作人名及地名。“”与“”应为一字异体。

13)……戌卜,其,禽。(屯352)14)王其廼麓,王立于东,虎出,禽。(合28799)

例13)的“”与例14)的“”同字,皆指田猎时持火炬以驱赶藏匿的野兽①参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3365页,姚孝遂按语。。

10——

15)翌戊午,禽。(合10198正)16)于己……禽,有兕。(屯4463)

例15)的“”与例16)的“”同为“焚”字异体,指田猎时焚烧山林以驱赶藏匿的野兽。另外“”可简省作“”(合34495);“”可简省作“”(合10685),仍为“焚”字异体。

11——

例17)的“”与例18)的“”同为“苞”字异体,卜辞用作国族名。

12——

19)甲寅卜,五月。(合10474)20)癸亥卜……贞:匕岁今酒。(合25157)

例19)的“”与例20)的“”皆为“辳”的异体,甲骨文用作时间词。

13——

21)……北禽。(合29409)22)其田雍。(合37656)

例21)的“”与例22)的“”皆为“麓”字异体,在刻辞里表示田猎场所。

14——

23)贞:弓于。(合151正)24)贞:于云。(合11407)

例23)的“”与例24)的“”皆为“刍”字异体,在卜辞中用本义,指刈草。

15——

25)于己……焚,禽又兕。(屯4462)26)……田,今日……(合29371)

例25)的“”与例26)的“”皆用作地名,姚孝遂以为字当释“”②参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1334页,姚孝遂按语。。

16——

甲骨文“”字1见(屯108),用作地名;“”字2见(合7906、合7907),用作地名或人名。沈建华《甲骨文字形表》分为两个字头,编号“1525/1435”()与“1526/1434”(),直接沿袭《刻辞类纂》,不确,姚孝遂亦指明二者为异体关系①参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1387页,姚孝遂按语。,当并为一个字头。

17——

27)岳于。(合34220) 28)于又雨。(合29984)

例27)的“”与例28)“”甲骨文用作地名,当为“楚”字异体。

18、——、

29)…………田……永王。(合29264)30)……贞:王……(合18430)

31)……贞…………任……于……(合18409)

32)丙午卜,贞:翌戊申且入。不女。(合21437)

例29)-32)中的“”、“”、“”、“”诸字用义不详,一般皆释作“莽”。

19——;——

33)于翌日。吉。(合30786) 34)…………(合10729)

例33)的“”与例34)的“”同为“莫”字异体,即日暮字的初文。另外“”可简省作“”(合27397);“”可简省作“”(合30786),仍为“莫”字异体。又甲骨文有“”(合29806)与“”(合23148),刘钊《新甲骨文编》亦归为“莫”字异体。

20——

35)贞:今……不其至。(合2358正)36)……寅……今……其至。(合11532)

例35)的“”与例36)的“”同为“春”字异体。

21——

例37)的“”与例38)的“”皆为“囿”的异体。

22——、

39)戊戌王……(合36534)40)……酉卜,王曰:贞其田。(合29375)

41)贞:今日既日,王其……雨,不雨。(合38152)

例39)至例41)之“”、“”、“”诸字,为“蒿”字异体。

23——

42)戊寅……争贞…………(合18432)43)……申卜……贞:从…………(合10999)

例42)的“”与例43)的“”盖《说文》训“艸多皃”之“萑”字异体。

通过甲骨文从“屮/艸”与从“木/林”的字形相比较的结果来看,我们发现在甲骨文系统里,从“屮/艸”与从“木/林”在构字功能上无区别。就以上诸例中的可识字来讲,、、、、、、等字表示动词,其所从的“屮/艸”表示受事,、所从的“艸”表示有植物在生长,表示时间名词,其所从的“艸”或者“茻”表“日”的参照背景,、为地名,其所从的“艸”表示长有植被之地。所以以上从“屮/艸”之字其所从的字符“屮/艸”都可以更换成字符“木/林”而字义不变。

当两种字符完全相通,从不形成对立,我们就应该考虑它们是一类字符的自由变体,而不是义近形符的通用。即甲骨文里“屮/艸”应为“木/林”之简省,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表义功能,先民于此时亦仅有“草木”之总概念与具体的草木之名,尚无草本与木本之分。所以表示草本植物的全体象物字如“禾、黍”等与表示木本植物的全体象物字如“桑、栗”等皆以“木”为基本形体而加注其区别特征。这样也就比较容易解释甲骨文与、与、与、与等字既可以从“屮/艸”也可以从“木/林”的原因。也就是说,在甲骨文系统里,字符“屮”与“木”,不是所谓义近的关系,分明就是“义同”,是同一个字符的不同变体。

二 《说文》小篆从“艸”与“木”之字比较

全面比较《说文》小篆里从“艸”与“木”不同而其他字符相同的字,我们发现它们通常不构成异体关系,而是形义有别的不同的字。现将《说文》对这些字的训释摘录如下:

芓(麻母也)-李(果也);芑(白苗嘉谷)-杞(枸杞也);䔂(羮菜也)-榟(梓字重文,楸也);荋(艸多叶皃)-栭(屋枅上标也);苢(芣苢,一名马舄)-㭒(臿也);荲(艸也)-梩(㭒字重文,臿也);荄(艸根也)-核(蛮夷以木皮为箧,状如籢尊);菩(艸也)-棓(棁也);萁(豆茎也)-棊(博棊);(苢)-(梓属);葍(䔰也)-楅(以木有所逼束也);艿(艸也)-㭁(木也);苖(蓨也)-柚(条也);萩(萧也)-楸(梓也);茆(凫葵也)-柳(小杨也);莍(茮、榝实,里如表者)-梂(栎实);莜(艸田器)-条(小枝也);蓼(辛菜,蔷虞也)-樛(下句曰樛);莩(艸也)-桴(栋名);萺(艸也)-(门枢之横梁);蓸(艸也)-槽(畜兽之食器);苞(艸也)-枹(击鼓杖也);茅(菅也)-柔(木曲直也);萧(艾蒿也)-橚(长木皃);莦(恶艸皃)-梢(木也);蕉(生枲也)-樵(散木也);芺(艸也)-枖(木少盛皃);蔈(苕之黄华也)-标(木杪末也);苕(艸也)-柖(树摇皃);荛(薪也)-桡(曲木);蒿(菣也)-槀(木枯也);芍(凫茈也)-杓(枓柄也);茭(干刍)-校(木囚也);药(治病艸)-栎(木也);蒮(艸也)-榷(水上横木,所以渡者也);(细艸丛生也)-㮘(冬桃),又楘(车历录束文也);苟(艸也)-枸(木也);萸(茱萸也)-楰(鼠梓木);茱(茱萸)-株(木根也);蓲(艸也)-枢(户枢也);蒌(艸也)-楼(重屋也);菆(麻蒸也)-棷(木薪也);藚(水舄也)-椟(匮也);蓐(陈艸复生也)-槈(薅器也);菉(王刍也)-㯟(麓之重文,守山林吏也);葼(齐沇冀谓木细枝曰葼)-椶(栟榈也);茏(天蘥也)-㰍(房室之疏也),又栊(槛也);蕫(鼎蕫也)-橦(帐极也);芧(艸也)-(栩也),又杼(机之持纬者);葭(苇之未秀者)-椵(木);苣(束苇烧)-柜(木也);芽(萌芽也)-枒(木也);(艸也)-梧(梧桐木);苦(大苦)-枯(槀也);芦(芦菔也)-栌(柱上柎也);莒(齐谓芌为莒)-梠(楣也);芌(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芌也)-杇(所以涂也);苴(履中艸)-柤(木闲);(艸也)-橹(大盾也);(艸也)-棝(棝斗,可射鼠);苽(雕苽)-柧(棱也);蔗(藷蔗也)-樜(木也);茖(艸也)-格(木长皃);英(艸荣而不实者)-柍(梅也);芳(香艸也)-枋(木,可作车);(艸)-杨(木也);莨(艸也)-桹(高木也);芒(艸耑)-杗(栋也);苍(艸色也)-枪(也);苌(苌楚,铫弋)-枨(杖也);䒢(昌蒲也)-枊(马柱);茥(缺盆也)-桂(江南木,百药之长);芰(蔆也)-枝(木别生条也);茤(蔆也,芰重文)-栘(棠棣也);茈(茈艸也)-柴(小木散材);萆(雨衣)-椑(圜榼也);薜(牡赞也)-檗(黄木也);(艸也)-(繘耑木也);蒚(夫蓠上也)-槅(大车枙);荓(马帚也)-栟(栟榈也);莛(茎也)-梃(一枚也);蘦(大苦也)-棂(楯闲子也);茎(枝柱也)-桱(桱桯也,东方谓之荡);苓(卷耳也)-柃(木也);艼(艼荧,朐也)-朾(橦也);苹(蓱也)-枰(平也);葵(菜也)-楑(木也);荑(艸也)-桋(赤栜也);芘(艸也)-枇(枇杷,木也);荠(蒺藜也)-櫅(木也);薾(华盛)-檷(络丝檷);苾(馨香也)-柲(欑也);荎(荎藸,艸也)-桎(足械也);蓁(艸盛皃)-榛(木也);萹(萹茿也)-楄(楄部,方木也);苇(大葭也)-椲(木也);藟(艸也)-櫑(龟目酒尊);萑(艸多皃)-椎(击也);菲(芴也)-棐(辅也);蒉(艸器也)-樻(椐也);茀(道多艸)-柫(击禾连枷也);芞(芞舆也)-(平也);蔇(艸多皃)-槩(斗斛);茁(艸初生出地皃)-柮(断也);芬(艸初生,其香分布,㞣字重文)-枌(榆也);薰(香艸也)-櫄(木也,杶字初文);荤(臭菜也)-楎(六叉犂);荐(荐,蓆也)-栫(以柴木壅也);芹(楚葵也)-析(破木也);茄(芙蕖茎)-枷(柫也);䔺(蓝蓼秀)-椭(车笭中椭椭器也);苛(小艸也)-柯(斧柄也);荟(艸多皃)-桧(栢叶松身);茢(芀也)-栵(栭也);蕨(鳖也)-橜(弋也);茇(艸根也)-柭(棓也);䒷(䒷娄,果蓏也)-桰(櫽也);薛(艸也)-(伐木余也,字重文);葛(絺綌艸也)-楬(楬桀也);蕇(亭厯也)-樿(木也);蕃(艸茂也)-橎(木也);蔓(葛属)-槾(杇也);荌(艸也)-案(几属);莞(艸也)-梡(㮯,木薪也);蓝(爪菹也)-槛(栊也);菅(茅也)-棺(关也,所以掩尸);荅(小尗也)-㭘(劒柙也);葺(茨也)-楫(舟櫂也);芨(堇艸也)-极(驴上负也);(覆也)-梫(桂也);荏(桂荏,苏)-栠(弱皃);蕈(桑䓴)-橝(屋梠前也);䒞(艸也)-枕(卧所荐首者);葴(马蓝也)-椷(箧也);菨(菨余也)-椄(续木也);荚(艸实)-梜(检柙也);盖(苫也)-榼(酒器也);菼(雚之初生,字重文)-棪(遬其也);苫(盖也)-枮(木也);蒹(雚之未秀者)-槏(户也);蔪(艸相蔪苞也)-椠(牍朴也);莶(白莶也)-检(书署也)。

以上这142对字,从艸与从木皆不相通。《说文》里从艸与从木可以相通的情况仅1例,即艸部的“茑”字,其重文作“樢”。虽然从艸的“茑”与从木的“樢”在此构成了异体字关系,《段注》解释为“艸属故从艸,寓木故从木”,可见其字符“艸”与字符“木”在构字时所表之义却并不相同。

另外《说文》里有极少数从艸而字义与木相关的字。如“葚”为桑树实,“蕣”为木本,又“茱、萸、茮、莍、荆、葼、落、草”等字义皆与木相关而其字皆从“艸”。但《说文》木部字的本义皆与木相关,也就是说《说文》小篆系统里,字符“艸”虽偶有表示与木义相关的情况,但字符“木”从不用来表示艸的意义。可见《说文》系统里,字符“艸”与“木”的表义功能其区别是明显的。

在此补充说明一下金文的情况,在金文里可做对比的字形仅1例,即战国时期的“”(郾王职戟 集成17.11272)与“”(新城戈 新收845页)。此二字董莲池《新金文编》视作一字异体归入字头“萃”下。由于材料的限制,我们还不能深入比较两周时期字符“艸”与“木”表义功能的异同。

就字符的使用来看,从“屮/艸”与从“木/林”在甲骨文里没有区别,应该是同一字符的自由变体。然在后来的《说文》系统里明显分成了表义有别的不同的字符。就古人声训材料来看,《说文》:“木,冒也。”“冒”可以说是{草}与{木}的共同特征,所以我们推测,最初表示植物的词语只有{木},没有{草},即以{木}该{草}。后来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才区分植物为草本与木本,从而有了{草}这个词。词语{草}的产生应该晚于词语{木}的产生。至于{草}的命名理据,或许因其较{木}为小之故,“艸”、“小”音近。艸之言小也,即木之小者为草。

沈建华、曹锦炎 2008 《甲骨文字形表》,上海辞书出版社。

于省吾 1996 《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

于省吾 2009 《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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