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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果连词“肆”的语法化及其方言性质

2015-12-09李为政

语言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尚书连词语气

李为政

(南昌师范学院 中文系,南昌 330032)

一些研究西周汉语语法的专著如管燮初(1981:190)、张玉金(2004:172)、潘玉坤(2005:155-156)等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西周时期有一个表果连词“肆”,认为它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所以”、“因此”。一些有代表性的古代汉语工具书如《汉语大字典》(3168页)、《汉语大词典》(245页)、《王力古汉语字典》(986页)等也都支持这个说法。例如①本文对表果连词“肆”的认定依据是《尚书今古文注疏》和《诗三家义集疏》。:

1)我有大事,休,朕卜并吉。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尚书·大诰》)

2)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卅有三年。(《尚书·无逸》)

3)单厥心,肆其靖之。(《诗经·周颂·昊天有成命》)

4)不闻亦式,不谏亦入。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诗经·大雅·思齐》)

但大概是因为时代过于久远,所以至今尚未有人对之做过具体的探讨。本文拟以《尚书》、《诗经》两部文献中作于西周的部分作为语料②据张玉金(2004:2-9),《尚书》中作于西周的部分有《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君奭》、《立政》、《吕刑》、《无逸》、《顾命》(含《康王之诰》)和《费誓》等十四篇,《诗经》中作于西周的部分有《周颂》、《大雅》和《小雅》。,具体地探讨一下“肆”的形成、消失及方言性质。

一 表果连词“肆”的语法化

(一)由“陈列”义动词演变为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

“肆”在文献中一开始是用作动词的,义为“陈列”:

5)戚戚兄弟,莫远具尔。或肆之筵,或授之几。肆筵设席,授几有缉御。(《诗经·大雅·行苇》)

6)我求懿德,肆于时夏。(《诗经·周颂·时迈》)

据《说文》(页196),“肆”的本义是“极陈也”,“陈列”义即“肆”的本义。陈列的对象可以是具体事物,如例5)中的“筵”;也可以是抽象事物,如例6)中的“懿德”。接着又引申出“尽力”义:

7)呜呼!肆哉尔庶邦君,越尔御事。(《尚书·大诰》)

8)呜呼!肆汝小子封。(《尚书·康诰》)

“肆哉尔庶邦君,越尔御事”就是“尽力吧,尔庶邦君,越尔御事”,“肆汝小子封”就是“尽力吧,汝小子封”。如果陈列的对象为才能,那么就很容易引申出“尽力”义,因为在人们的认知中,“尽力”与“展现才能”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尽力”指最大程度地发挥能力,所以能进一步引申为高程度义副词,相当于“非常”,用于形容词性成分前:

9)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诗经·大雅·崧高》)

“其诗孔硕”与“其风肆好”对举,“孔”与“肆”均为“非常”义。因为高程度义实际上表示的就是一种确定强调语气,所以又引申为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用于动词性成分前:

10)呜呼!君肆其监于兹。(《尚书·君奭》)

11)保奭,其汝克敬,以予监于殷丧大否,肆念我天威。(同上)

二例中的“肆”相当于“一定”,表示强烈的祈使语气。

(二)由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演变为表果连词

确定强调包括高度强调和轻微强调两类,由于保持原则的作用,高程度义副词“肆”最初只能发展出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这一步实现后,就有可能继续弱化下去,向表轻微强调的语气副词发展,因为动词性成分总与确定强调紧密联系,形容词性成分才与高程度紧密联系,用于动词性成分前会使其高程度义慢慢减退,此为弱化的前提条件。下面几例中的“肆”应看作表轻微强调:

12)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尚书·召诰》)

13)乃立冢土,戎丑攸行。肆不殄厥愠,亦不陨厥问。(《诗经·大雅·绵》)

例12)、13)中“肆”的特点是仅起到一个提示注意的作用,在对译为现代汉语时不须译出,因为现代汉语中没有这种表轻微强调的语气副词。例12)中的“肆”与表确定强调的“惟”同义连用,更能证明这一点。“肆”表高度强调不能出现在主语前,只能出现在谓词性成分前,这是保持原则在起作用,因为表高度强调的用法是由程度副词变来的,保留了程度副词不位于主语前的特点。但表轻微强调就可以出现在主语前,因为其中的高程度义已经完全退去了,不再受程度副词的制约。再加上确定强调语气本来就可以贯穿整个句子,其辖域自然可以扩大,这也为随后发展成表果连词奠定了句法基础。

“肆”表轻微强调用法的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受到了西周时期用得最为频繁的语气副词“惟”的影响。西周的“惟”作语气副词时,可表高度强调,也可表轻微强调:

14)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尚书·多士》)

15)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诗经·周颂·赉》)

16)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尚书·康诰》)

17)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

例14)、15)中的“惟”相当于“只”,为高度强调;例16)、17)中的“惟”仅起到一个提示注意的作用,为轻微强调。也就是说,起初“惟”可表高度强调和轻微强调,而“肆”只表高度强调,后受其类化,“肆”便发展出了表轻微强调的用法,这是一种相因生义①所谓相因生义,即:“甲词有a、b两个义位,乙词原来只有一个乙a义位,但因为乙a和甲a同义,逐渐地乙词也产生一个和甲b同义的乙b义位。”(蒋绍愚2005/1989:82)。一般来说,一个高程度副词只能发展为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而不易发展为表轻微强调的语气副词,“很”便是如此。据王静(2003:558-559),程度副词“很”出现于元代,清代中后期虚化为带有强调色彩的语气副词,一直沿用至今:

18)唐太宗是唐家很好底皇帝。(《吴文正集·经筵讲义》)

19)因为抚院很认得几个外国人,提起富强之道,外国人都劝他做生意。(《官场现形记》)

20)可是她十二分相信老赵很有些说得出做得出的鬼把戏。(茅盾《子夜》)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演变为语气副词,表达的依然是高度强调义,因为它是由高程度义虚化来的,要受保持原则的制约。现代汉语中的“很”始终未发展出表轻微强调的用法,这更证明了“肆”能表轻微强调是受了外界因素的影响。

如果表轻微强调的“肆”用在有因果关系的两句间,那么就会逐渐吸收这两句间的因果语义,最终语法化为一个表果连词:

21)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尚书·多士》)

22)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尚书·无逸》)

例21)中的“肆”虽然处于有因果关系的两句间,但它位于VP前,这是副词的典型位置,所以只能看作正处于一种过渡阶段,可两解,视为副词或连词均可。表果连词的典型位置为SVP前,只有位于这个位置,才真正变成了一个表果连词,如例22)。经过调查,《尚书》、《诗经》的西周部分共有16个表果连词“肆”:

23)女虽湛乐,弗念厥绍。罔傅求先王,克共明刑。肆皇天弗尚,如彼泉流,无沦胥以亡。(《诗经·大雅·抑》)

24)天亦惟休于前宁人,予曷其极卜,敢弗于从?率宁人有指疆土,矧今卜并吉!肆朕诞以尔东征。(《尚书·大诰》)

25)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尚书·无逸》)

26)我有大事,休,朕卜并吉。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予惟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尚书·大诰》)

“肆”作表果连词在句法上有以下几个特点:(1)只能独用,不能与表因连词搭配使用;(2)必须出现在句首,不能出现在非句首位置;(3)只能用于由因及果句,不能用于由果溯因句。

(三)表果连词“肆”的形成机制

“肆”在由动词向表果连词虚化的过程中,词义、句法和语境的影响均起了一定的作用。刘坚、曹广顺、吴福祥(1995:164)指出,词义的虚化会引起词语法功能的改变,使之用于新的句法位置以及组合关系上,从而产生一个新的虚词。“肆”从“陈列”义动词演变为表果连词经历了两个阶段:一为引申阶段,一为语法化阶段。前者是从“陈列”义动词演变为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此时的词义变化仅是词自身意义的独立发展,句法、语境没有起到相应的推动作用;后者是从表高度强调的语气副词演变为表果连词,此时的词义变化不仅是词自身意义的发展,句法、语境也起到了相应的推动作用。第一阶段结束后,“肆”在意义上出现了虚化,使得自身能够处于动词性成分前,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句法位置。也正是在此句法位置上使得“肆”开始了语法化并且能够继续进行下去,因为动词性成分总与确定强调紧密联系,用于动词性成分前会使其高程度义慢慢减退。高程度义一旦减退,“肆”就自然发展出了表轻微强调义的功能,当然此功能的产生还受到了另一语气副词“惟”的同化。表轻微强调的语气副词“肆”频繁用在两个有因果关系的小句或句子之间,即频繁用在因果语境中,就会逐渐吸收这两个分句间的因果语义,最终语法化为一个表果连词。

二 表果连词“肆”的方言性质

表果连词“肆”在商代甲骨文和商代金文中尚未出现(徐中舒1989:1-17;张亚初2001:1303-1304),在西周时期则大行其道,达到了其使用的鼎盛时期,成为了一个常用的表果连词,而在战国时期则又突然消失,从口语中退出了历史舞台①本文调查了这个时期《左传》、《国语》、《韩非子》、《老子》、《吕氏春秋》、《论语》、《孟子》、《墨子》、《商君书》、《孙子兵法》、《荀子》、《晏子春秋》、《周礼》、《管子》以及《庄子》等十五部文献,未发现一个表果连词“肆”。。这似乎有悖于语言发展的渐变性,因为“语言从旧质过渡到新质不是经过爆发,不是经过消灭现存在语言和创造新的语言,而是经过新质的要素的逐渐积累,也就是经过旧质要素的逐渐死亡来实现的”(叶斐声、徐通锵、王洪君等2010/1997:194)。那么该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个类似的现象:很多南朝文献中常见的语法成分在唐代及唐代以后的多数文献中就不再使用而代之以新的语法成分,如指示代词“许”、疑问代词“底”、第三人称代词“伊”与“渠”以及方位介词“著”在南朝文献中是很常见的,但在唐代的绝大多数文献中就不再使用了,而是代之以“那”、“甚”、“甚麽”、“他”、“在”等新的语法成分,这是因为南朝文献的基础方言是江东方言,而唐代及唐代以后绝大多数文献的基础方言是北方方言,因而前者中常见的语法成分相对于后者来说就成了异质成分,所以也就不会出现于后者中,这样就造成了一种突变的现象(蒋绍愚、曹广顺2005:494-495)。这种现象对解释表果连词“肆”的突然消失很有启发意义,因为表果连词“肆”本身相对于战国时期的那些文献来说是一个异质的语法成分,二者的基础方言不一致,所以不为后者所容,因此也就不复存在了,这与“许”、“底”、“伊”、“渠”、“著”的突然消失是同样的道理。

周祖谟(2000:5)认为,春秋时期“是列国争霸的时期,由于战争频繁,生产发达,商业兴盛等原因,各地人民的往来剧增,邻近国家的语言会更接近,至少周、郑、曹、许、陈、宋、鲁、卫、齐这一广袤地区有了区域的共同语。这一区域共同语到了战国时期(公元前481-公元前221)就发展为黄河流域以至长江流域的共同语了。这件事实可以从春秋战国时代的古典著作在语法、词汇方面的基本一致性得到证明。这种共同语就是汉代以后发展为全民共同语的基础”。但共同语并不排斥方言,华学诚(2007:6-7)认为,与雅言相对,复杂的方言现象在周秦也是客观存在的。从西周到战国,各诸侯国统治的中心地区相对稳定,经济文化相对独立发展,同时受自然山川阻隔、交通不便的影响,人们基本生活在自给自足的水平上,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方言分歧的出现,如春秋战国时齐、楚、越、中原等地区相互之间就有明显的方言差异。周部族最初是定居在邰,后迁到豳,最后迁到岐阳周原,建立西周后又定都镐京,都是在西部的陕西、甘肃一带变动(谭其骧1982:15-18),其所使用的应为这一带的方言。而《尚书》、《诗经》中作于西周的部分或是西周王室成员的演讲辞,或是西周礼乐之官写定的乐歌,其基础方言显然也应为上述西部方言。战国时期列国多处于东部的中原及其南北地区(谭其骧1982:15-18),列国之间共同语的基础方言应为中原地区的方言,而《左传》、《国语》等战国文献均为列国史官或学者所著,其基础方言显然也应为上述东部方言。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西周时期的文献以流行于陕西、甘肃一带的西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与战国时期的文献以流行于中原及其南北地区的东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不同①刘起釪(1989:63)也持类似观点,认为:“那些《书》篇太难读了,因为全是周公用西土岐周方言讲的,隔了五六百年之后,中原大地上的通用语言已不同于岐周方言了,因此对于春秋战国的人来说,这些都成了不容易理解的文辞,就索性只好绕开它们,不去提它。”,因此二者在词汇语法上有一定相异之处,有些语法成分前者有后者无,表果连词“肆”便是如此。后人常以《尚书》等西周文献为诘屈聱牙,不以《左传》、《论语》等战国文献为诘屈聱牙,也是这个道理。既然基础方言不一样,那么阅读起来感觉自然就不会一样。

尽管在词汇语法上有一定相异之处,但西部方言和东部方言毕竟属于同一语言,自然也有共同之处。就表果连词而言,“故”是两类方言中共有的语法成分,在《尚书》、《诗经》的西周部分共出现5次:

27)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尚书·酒诰》)

28)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尚书·酒诰》)

29)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尚书·君奭》)

30)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尚书·吕刑》)

表果连词“故”在句法上与“肆”基本一致:(1)只能独用,不能与表因连词搭配使用;(2)必须出现在句首,不能出现在非句首位置;(3)只能用于由因及果句,不能用于由果溯因句。也就是说,在用法上“故”与“肆”大体相同,只是有通语和方言的区别。西周使用频率最高的表果连词就是“肆”,“故”虽也在使用,但频率显然不及前者。然而“故”是通语成分,“肆”是方言成分,所以到了战国时期,“肆”消亡了,“故”却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应用,替代“肆”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表果连词。

综上所述,“肆”最初由一个表“陈列”义的动词一步步演变为一个表果连词,其历程大致是这样的:先由表“陈列”义的动词演变为表“尽力”义的动词,这是第一步;再由表“尽力”义的动词演变为表“非常”义的程度副词,这是第二步;再由表“非常”义的程度副词演变为表高度强调义的语气副词,这是第三步;再由表高度强调义的语气副词演变为表轻微强调义的语气副词,这是第四步;最后由表轻微强调义的语气副词演变为表果连词,这是第五步。经过了这五步,“肆”才由一个动词变为一个表果连词。五步中前三步是词汇层面的引申,后两步才是句法层面的语法化。张谊生(2000:343-344)认为与副词有关的完整虚化现象应该包括三个阶段:首先为名动形实词向副词的转化,其次为副词向内部由略虚向较虚的变化,最后为副词向更虚的词类如连词、语气词的转变。这与“肆”的情况不谋而合:第一、二步为第一阶段,第三、四步为第二阶段,第五步为第三阶段。表果连词“肆”所在的基础方言为流行于陕西、甘肃一带的西部方言,战国文献的基础方言为流行于中原及其南北地区的东部方言,二者不一致,因而到了战国文献中,“肆”就迅速消亡了,文献中取而代之的是表果连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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