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2015-12-02
中国扶贫 2015年20期
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邮政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19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和人才缺乏等问题。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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