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替代抑或互补?
2015-12-02冉光圭罗帅方巧玲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2015年6期
冉光圭 罗帅 方巧玲



摘要:以公司风险为切入点,以1999—2012年我国2 375家上市公司19 469个年度观测值为研究样本,检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治理效率,并通过交互效应考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前监事会治理效率微弱,导入独立董事制度后监事会治理效率有了明显改善,说明从国家宏观层面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增加了治理监督的制度供给,优化了制度结构,获得了制度竞争带来的红利。(2)勤勉履职的独立董事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表明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设立独立董事具有经济合理性。(3)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两者之间是一种替代关系,而非互补关系,说明从公司微观层面看,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存在职能冲突,并不利于降低公司风险。采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双头”监督模式难以从根本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监督的有效性问题,最佳的选择是,允许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同时并存、共同竞争,许可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内部监督模式。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监督模式;“双头”监督模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风险;治理效率;制度竞争红利;治理职能冲突
中图分类号:F271.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5)06007713
一、引言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Berle et al,1932;Fama et al,1983),正是这种分离给企业带来了代理问题,由于代理问题的存在使得公司治理成为企业的现实需要。实务中,企业代理问题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在股权结构分散的英美上市公司中,代理问题主要表现为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Fama et al,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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