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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流视角下明清中国的官商关系研究

2015-11-24刘强

财经问题研究 2015年7期

刘强

摘 要:本文将明清中国的官商关系放在东西方大分流的理论背景中考察,以构建的“重商”、“无为”、“抑商”三种官商关系为基点,梳理了官商关系在东西方大分流中的作用,并从贱商、重税和海禁三个方面分析了明清中国的官商关系。笔者认为,明清以来商人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士商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政府对商人的税收并不比农民高,私人对外贸易也被纳入政府的管理范围中。政府逐渐从对经济的直接控制中退出,转而利用商人以达到目标。因此,与认为传统中国的官商关系是“抑商”的观点相比,明清中国的官商关系的实际更接近于“无为”。

关键词:东西方大分流;官商关系;明清中国

中图分类号:F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7-0013-09

一、官商关系与大分流

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的概念首先由亨廷顿[1]提出,其含义是指文明之间的差异和冲突,而大分流最终为经济史学界所熟知,是因由美国历史学者彭慕兰[2]的著作《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彭慕兰为代表的加州学派“把‘西方崛起的故事逆转了过来,不再将西方崛起看做是欧洲持续进步而其他地区停滞不动这样一个过程。他们认为在公元1500年前后的经济、科学技术、航运、贸易以及探索开拓等方面,亚洲与中东国家都是全世界的引领者。而那时欧洲刚走出中世纪进入文艺复兴时期,……当时的欧洲要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方的许多文明,直到公元1800年才赶上并超过那些领先的亚洲国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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