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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然文学的肇始与兴盛

2015-11-18董继平

西部 2015年6期
关键词:约翰文学

董继平

自从人类有了文字以来,自然就频频出现在文字中:起伏的群山,连绵的森林,奔流的江河,辽阔的草原,变换的季节,习性各异的动物和千姿百态的植物……由此,自然成为世界文学史上一个永恒的主题,杰作众多,或天马行空,或流光溢彩,或细致入微,影响甚大,这个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在中国,至少有两部世界级的自然文学著作深深地影响过国人:一部是法国博物学家、文学家法布尔(1823-1915)所著的《昆虫记》,作者以深入的眼光、细腻的笔触娓娓讲述了昆虫之美;另一部是美国诗人、作家梭罗(1817-1862)所著的《瓦尔登湖》,作者用自己的心灵之语向世人述说了一个孤独者在湖畔的个人生活及融入自然的精神状态。

近代自然文学的产生和繁荣自有其根源,决非偶然。从工业时代开始,人类为摆脱低下、落后的生产力不断追求现代化,随着这一进程不断加速,自然生态也深受影响,不断恶化,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破坏现状,人们更加渴望回归自然的怀抱,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善待大自然。在这种情况下,近代自然文学应运而生。

在世界自然文学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那样发达、那样繁荣,其自然文学的成就之大,可谓一花独秀,在二百多年的时间里人才辈出,佳作纷呈,形成了群星璀璨的局面。美国自然文学的问世与发展,也自有其渊源。当年,与欧洲大陆相比,美洲新大陆尚属蛮荒之地,但在1789年美国建国以后的几十年里,工业飞速发展,经济建设一路高歌猛进,经济实力也渐渐迎头赶上欧洲老牌工业国。可是,正是在那几十年的飞速发展中,美国的现代化进程却付出了牺牲自然环境的沉重代价,自然资源遭到了掠夺性开发,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修建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一方面为美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却让曾经在大陆上到处漫游的野牛加速消失。面对这种现象,一批有识之士积极奔走,为保护自然大声疾呼。在美国人民认识到日益逼近自己生活的生态问题之后,大约在1850年代至1920年代这七十年间,美国社会逐渐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自然保护运动,其影响之大,覆盖面之广,持续时间之长,令世界瞩目。这场自然保护运动客观上促成了自然文学在美国的蓬勃发展,此间不仅大家辈出,而且还逐渐形成了“自然文学”这一特殊文体。到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环境保护主义运动在美国达到鼎盛,同时也在全世界范围内不断扩展。随着这一运动的不断深化,自然文学愈加受到人们关注,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作者群体,这些作家以大自然为写作对象和主题,着重以科学的方式揭示、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号召人们走进荒野,倡导人们与大自然建立亲密联系,保护大自然的完整和野性,呼吁人们以一种更平等也更和谐的方式处理人类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

尽管有些文学史家认为约翰·史密斯(1580-1631)的《新英格兰记》和威廉·布雷德福(1590-1657)的《普利茅斯开发史》是自然文学的最早雏形,但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自然文学的第一位先驱,当属博物学家威廉·巴特拉姆(1739-1823)。巴特拉姆的父亲是被誉为“美国植物学之父”的约翰·巴特拉姆,他从小便受家学的熏陶,一边徜徉在父亲的植物园中,一边倾听鸟语、嗅闻花香。从严格意义上讲,威廉·巴特拉姆算得上美国自然文学中的第一个大家,在其代表作《旅行笔记》中,他以细致而生动的笔触描述了尚处于原始状态的美国东南部的自然风景,讲述了那里的自然荒野之美。这部著作于1791年一问世,便在欧洲反响强烈,颇得好评,即使像柯勒律治那样的浪漫主义大作家也对其大加赞赏。最重要的是,他在《旅行笔记》中告诉我们,地球上的一切生物绝非呆若木鸡,相反它们都非常聪明:“如果留心一下任何动物,就会发现它们的效率高得让人震惊。它们行动前会精心策划,而且富有恒心、毅力和计谋。”这样的观点,无非是要让我们去尊重自然。

但真正形成了团体、投身于自然文学的作家,则是美国文学史上的那批著名的超验主义者。超验主义的领袖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1803-1882)在其著名的《论自然》中抒发了自己对自然的观点,他不仅认为“自然是精神之象征”,还认为“我们从自然中学到的知识,远远超出我们能够任意交流的部分”,对后世影响甚大。超验主义的另一位主将亨利·大卫·梭罗更是身体力行,他在爱默生的影响下深入自然,独自来到寂静的瓦尔登湖,搭建起小木屋,把自己的灵魂寄托在湖泊和山林之中。那时,他或在荒野中散步,或在树林中观察,或在湖畔沉思,悠然地描写自然之美,同时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隐没在那些朴素的文字中。根据《美国遗产》杂志198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中,梭罗的《瓦尔登湖》位居榜首,可见其影响之大。除了《瓦尔登湖》,梭罗还有许多涉及自然的散文和日记,用淡淡的笔调娓娓倾诉自己的自然情怀,比如他的长篇散文《秋色》、《散步》等便是这方面的杰作。爱默生和梭罗自不待言,超验主义阵营中,还有一位中国读者几乎都不知道的女作家——玛格丽特·富勒(1810-1850),她是这个阵营中的女性佼佼者,在一个寂静的夏天,她摆脱了尘世喧嚣,把自己的灵魂彻底浸入一湖湛蓝的水中,以优美的笔调写下了一部自然散文集《湖上夏日》。同一时期,大诗人惠特曼亦深受爱默生影响,除了《草叶集》,他的散文集《典型的日子》体现了自然之灵,尽管这部作品以日记形式写成,字里行间却让作者静静观察、倾听、体验自然的形象跃然纸上。

十九世纪的最后二十年里,美国自然文学界出现了两位大师——“两个约翰”:“鸟之王国中的约翰”约翰·巴勒斯(1837-1921)和“山之王国中的约翰”约翰·缪尔(1838-1914)。“两个约翰”分别奔走于美国东部和西部,为建立和谐的自然秩序而努力。巴勒斯是博物学家、鸟类学家,生活在东部的卡茨基尔山区,擅长描述鸟类生活,各种鸟儿在他的文字中栩栩如生;缪尔是地质学家,也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行走者,这位“美国国家公园之父”以描写美国西部山区风景见长,山峦与森林在他笔下熠熠生辉。“两个约翰”著述众多,成就巨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稍后的女作家玛丽·奥斯汀(1868-1934)则独辟蹊径,她避开自然文学中通常描写的山水,深入美国西部沙漠,以女性细腻的笔触向人们展示了荒漠之美与灵性。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之交是美国自然文学的一个高峰,许多作家和博物学家纷纷投身于自然文学创作,就连西奥多·罗斯福那样热爱自然的政治家也客串了一把,推出了好几部具有影响的著作。

到了二十世纪上半叶,美国自然文学界似乎有些沉寂,这是因为两次世界大战战火纷飞,人们更关注社会问题,而无暇顾及自然生态,此间自然文学大作相对不多。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中期,美国出现了两位极有影响的自然文学作家:奥尔多·利奥波德(1887-1948)与蕾切尔·卡逊(1907-1964)。他们本来与文学无关,但日益严重的自然生态问题赋予他们向公众宣传保护自然的重大责任,才动笔写起书来。奥尔多·利奥波德是林业学家、生态学家,长期致力于土地研究,1949年他去世后才出版了代表作《沙乡年鉴》,这部著作的文笔异常优美,富于诗意,向读者完整地传达了自己的土地伦理观,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成为美国自然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蕾切尔·卡逊是海洋学家,1962年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以通俗的语言向公众揭示了现代文明进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恶果,对近半个世纪美国人的自然生态观念产生巨大影响。

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到现在,随着自然环保运动的蓬勃发展,自然文学也不断深入、扩展,在美国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其间景象纷呈,作家众多,作品不断,且各具特色:爱德华·艾比的《大漠孤行》、玛洛·摩根的《旷野的声音》、约翰·海恩斯的《星·雪·火》、巴里·佩洛斯的《北极梦》、杰克·贝克隆德的《与熊共度的夏天》……

自然文学几乎均以散文写成,有抒情,也有叙事,语言流畅、精彩,情节引人入胜,适于大众阅读,这也是它长盛不衰的主要原因之一。它还有一个引人瞩目的特点,就是其作者大多并非专业作家,大多是博物学家、环境保护主义者,甚至还有政治家,他们写下的文字几乎都是亲历记,绝非道听途说或虚构作品,均为可读性和故事性极强的散文,同时又融文学性和科普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深得读者喜爱。

近十余年来,随着国人对自然的认识逐渐提高,自然环境保护在中国也得到一定的发展和深化。然而国外这方面远比中国起步早,也走得远,自然及自然文学类作品非常丰富,这些作品虽在中国有一些介绍,但其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仅就美国自然文学而言,目前已经介绍到中国的作品寥寥可数。译介美国自然文学作品,突出作品的原创性、故事性、科普性和可读性,使其成为文笔优美的文学读物和趣味性极强的科普读物,对于加深中国读者对自然的认识具有莫大好处。目前,国人对自然的兴趣方兴未艾,绿色环保和认识自然也作为常识进入了大、中、小学课堂,不过,多数国人对自然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或者不得要领,存在着很大的限制性和片面性,因此阅读自然文学作品就成为帮助其重新认识自然的主要方式之一。这样的译介恰好能满足广大国人在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帮助他们加深对动物、植物、季节及山川风物等自然细节的认识。借用美国自然文学家巴勒斯的一句话,就是:“我的书不是把读者引向我本人,而是把他们送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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