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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文化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

2015-11-13滕海键

滕海键

摘 要:苏秉琦先生认为红山文化处于“古国”阶段,当时已经产生了基于公社又凌驾于(氏族)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郭大顺先生认为红山文化晚期已经出现了文明的曙光,其社会已进入了“原始文明”或“早期国家”阶段。于建设先生用“神本社会”来界定红山文化时期的社会性质。如果把西方的“酋邦”理论与红山文化的考古实证结合起来,我们发现应把红山文化界定为“酋邦”社会更为妥当。

关键词:红山文化;社会性质;古国;酋邦

中图分类号:K87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7-0001-04

一、苏秉琦先生的相关理论和论述

苏秉琦先生站在世界历史的时空高度来评估红山文化的社会性质及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他用凝练的语言将中国国家起源与发展、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概括为:“超百万年的文化根系,上万年的文明起步,五千年古国和二千年中华一统实体。”认为修国史(古史)的核心问题:“一是国家起源;二是民族文化传统。”中国古史经历了人类文明起步、从氏族到国家、国家起源和发展的三部曲的历史进程。他指出,世界三大古文明中心的西亚北非、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中南美洲都经历过类似的发展过程和历史阶段,即从氏族到国家,国家又经历了从古国到帝国的不同历史阶段。

苏秉琦先生认为文明的起源就是从氏族到国家,换句话说文明的起源就是国家的形成问题。苏先生说:“文明起源,我意就等于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另一种简化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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