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广电节目监管系统简介

2015-11-04李秋云

声屏世界 2015年10期

□李秋云

广电节目监管系统简介

□李秋云

早在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就出台了《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评判节目内容和质量、处罚节目播出机构违规行为的依据,公布了作为节目制作播出机构审查、自查节目的重要指标。建立广电节目监管系统是促进广电节目品位和质量提升的需要,是从行政监管向法制监管过渡的需要,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广电节目监管系统的设计探索

一、对凡公开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无论有无呼号或有无独立呼号,均进行24小时全程刻录备查。

二、以国家广电总局制定、颁布、实施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准绳,以监播事实为依据,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

三、视监管范围之大小,广电管理机构须设立监管中心或专职监管责任人,下设在职监评员、行业监评员、社会监评员三种,监评人选须符合《细则》要求,要对监评员所监看的频道及其栏目进行分工。

四、要求各类监评员全面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新闻规律,熟知广告管理规则,出以公心,按时填写《监听监看日志》,其记录须点面结合:一方面对新闻进行分类统计,查找规律;另一方面对正反两面的典型稿件作出详细记录。

五、依据新闻舆论含量的比重及影响力的大小,将广播电视节目分成三类进行监听监看,包括必监、轮监、选监,监评员对出现的以下情形须作出相应处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