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分析

2015-10-26张志利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9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张志利

摘 要 近年来,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对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增加广大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机制不健全、成员素质较低、发展资金短缺等问题,对此,提出创新经营机制、加强培训教育、加大政策性扶持等建议。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辽宁省瓦房店市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7--02

1 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1.1 基本情况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创建形式也呈多元化,主要有“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型,农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包括原供销社)牵头兴办型,村干部带头兴办型”4种类型,分别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55%、25%、12%、8%。据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市共兴办合作社1 204个,拥有成员6.9万户,带动农民37万人。从产业分布看,主要有水果业、畜禽养殖业、蔬菜种植业、农机经营等,合作社覆盖面达农村乡镇总数的90%。其中,水果业合作社760个、蔬菜种植业合作社241个、畜禽养殖业合作社152个、其余产业合作社47个。大连市级以上示范社达到52个,其中,国家级16个、省级9个、大连市27个。

1.2 运行管理情况

主要实行技术培训、生产标准、投入品使用、品牌包装和产品销售“五统一”的管理方式。合作社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社员进行科技培训和生产指导;对产品的生产、包装、贮藏等环节按规程统一操作;对生产资料实行统一生产、采购、供应和使用;对社员生产的产品,使用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由合作社统一销售,提升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瓦房店市每年都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对体制完善、运作规范、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优秀合作社予以奖励。同时,有关部门还积极为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开辟绿色通道、营造良好销售环境。

2 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尽规范

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普遍存在着内部机制建设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部分处于分散,自由发展的状态。调查发现,有的合作社内部管理混乱,组织日常运行和管理随意性比较大,缺乏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保障,统一服务和销售等职能作用发挥一般;有的合作社没有对社员进行盈余分配或分配的比例较小;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甚至还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财务账目;有的合作社虽然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建立了,但未真正依法开展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只是流于形式;有些合作社没有选准产业定位,发展的节奏没有跟上市场变化,导致组织偏小、弱而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2.2 成员素质较低,管理人才缺乏

合作社成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绝大多数只有中小学文化,极少数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整体素质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要和要求,尤其是懂农技、会管理、开拓市场能力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更是缺乏。农民合作社是新时期出现的新事物,现有的管理人员都属摸石头过河,其运行多半凭的是经验、运气,不懂得用现代市场营销手段拓展市场,更不会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去组织生产,人才短缺已经成为阻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2.3 发展资金短缺,政策性扶持力度不够

虽然制定了一些加快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资金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数额有限,力度不够,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差距很大,合作社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一些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合作社,由于入股资金不多、融资又困难,缺乏启动资金,而政府又没有更多的财政资金扶持和鼓励发展政策,致使这些合作社发展较慢。

3 瓦房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和建议

3.1 创新经营机制,强化规范管理

按照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合作社生产经营机制。鼓励各地以合作社为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积极开展生产基地和农产品质量认定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管理可追溯制度。建立完善合作社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机制,规范组织内部利益的调节机制,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不断修订和完善合作社章程以及民主管理制度,使合作社得到有效运行[1]。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合作社在注册登记前,工商部门应会同经管部门对其名称、从事产业等进行资质审核,注册登记后要及时到经管部门备案登记。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合作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利益分配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特别要做好国家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作社依法安全运行。

3.2 加强教育培训,加快引进优秀人才

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针对合作社成员的特点,定期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及新入社农民进行教育培训,其中管理人员要注重组织领导、生产协调、市场营销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综合能力的培养,新入社农民要倾向于合作社相关法律政策、组织运行和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农业技术等方面内容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2]。要组建以农经人员和科技员为主的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体系和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社务辅导员的业务本领和工作水平[3]。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合作社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同时,人才主管部门也要给予合作社引进人才政策倾斜,加速全市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3.3 加大财政、信贷、保险政策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来扶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对有一定经营规模、运行良好并对农村经济主导产业的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合作社,纳入政府农业和科技开发项目承建单位,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或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建生产性基础设施或设备,由合作社负责管理使用。对于兴办合作社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金融机构应该适当放宽信贷抵押担保条件,降低门槛,优先为其安排贷款。涉农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鼓励以合作社为单位参加农业保险,增强合作社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1]刘淑芬.肇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2.

[2]周萍萍.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农业大学,2010.

[3]范冬雨.嫩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3.

(责任编辑:赵中正)

猜你喜欢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创新: 案例剖析
新余蜜桔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
基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LED照明系统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困境与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