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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贯彻新《国十条》助推“三农”保险策略分析

2015-10-26余欢

南方农业·下旬 2015年9期
关键词:保险三农

余欢

摘 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迅猛,特别是2006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称新《国十条》)。两份重要文件的颁布,使人们更加重视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趋势,也使得我国正从一个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基于此,通过对新《国十条》的学习和本人涉足保险行业的切身感悟,着重从“三农”保险这一角度,畅想我国“三农”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

关键词 “三农”保险;新《国十条》;江西省新余市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27--02

保险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出生到死亡,保险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通俗来讲,保险就是人们以极少的代价来换取一定期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同时,保险也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称新《国十条》)正式颁布[1],这是继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时隔不到8 a,充分地体现出国家对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高度重视。此次颁布的新《国十条》对我国现代保险服务业来说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助推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使我国从一个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在新《国十条》中,农业保险再次被人们所关注。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如何把支农惠农的保险业务更好地深入到每个农村,给每个农户带去生产、生活的保障,是新《国十条》所涵盖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切实做好新《国十条》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团委组织全省员工开展演讲、征文活动,得到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大家纷纷踊跃投稿。

作为公司农业保险岗位的一员,笔者十分荣幸能参与其中。通过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的培训学习,会议上公司领导对相关文件的解读,平日里对各项保险文件的学习以及结合自身工作的实践,使笔者对新颁布的《国十条》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1 新形势下“三农”保险的机遇与挑战

1.1 新形势下的机遇

农业保险是加强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农业灾害救助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改进农村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也是国际通行的对农业支持保护的“绿箱政策”。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业保险也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

《意见》提出今后将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这就为“三农”保险的拓展指明了明确的方向,为“三农”保险保驾护航,也是“三农”保险不可多得的发展良机。

1.1.1 政策扶持加强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近年来,无论是中央召开的重大经济工作会议还是全国保险工作会议都就“三农”提出明确地要求。中央加强了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新农村建设,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为发展“三农”保险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保障。

1.1.2 财政支持加大

随着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成为主要形式。数据显示,2007年中央财政三农预算支出只有4 000亿元,而到了2013年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已超过13 000亿元,增长了3倍多。如此大的投入,为发展“三农”保险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1.1.3 农户需求增强

近年来,自然环境的日益恶劣,如暴雨、干旱等一些极端天气,病虫害等其他因素导致农户农作物产量减少,严重影响着农村、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随着“三农”保险的发展,农户对其需求也不断地增强,为发展“三农”保险提供了广泛的保户基础。

1.1.4 购买能力提升

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农户所要交纳的保费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中大部分是由中央、省、县级财政分担。例如,政策性水稻保险,其中40%的保费是由中央财政补贴,25%由省财政补贴,5%由县财政补贴,农户只需交纳保费的30%,这就大大地减轻了农户负担。此外,随着农民自身经济条件的不断提升,完全有能力购买自身所需的“三农”保险。

1.2 新形势下的挑战

近年来,虽然农业发展前景一片大好,但不难看出要想推动“三农”保险的发展还需要过程。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挑战,需要我们共同应对。

1.2.1 “三农”保险认识程度低

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一项支农惠农的保险,在很多农户面前并不所熟知,对“三农”保险的实际意义并不了解。其原因一是农民文化水平不高,自身的保险意识不强。二是相关保险知识宣传不到位,没有深入到每家每户,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既便有这些丰富的“三农”保险产品,也就不能充分地体现出支农惠农的优势来。

1.2.2 “三农”保险监督机制不健全

各级监管部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属于央企,地方监督机关很难实施常态化监督;另一方面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面向基层,涉及点多面广,监督机关很难发现问题。另外,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的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主要精力是确保上级资金到位,而忽视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管,这也是造成农保资金运行混乱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1.2.3 “三农”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如今,专业人才的匮乏成为阻碍“三农”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做好“三农”保险不仅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再加上“三农”保险业务分散,查勘定损的工作量比较大,所到之处可能面临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等一些客观因素,导致“三农”保险工作辛苦,影响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2 以新《国十条》颁布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三农”保险业务

新余市现有农业人口72万人。耕地面积5.53万hm2,每年生产的粮食近30万t,蔬菜20万t,水果6万t,肉制品蛋类品8万t,水产品4万t,主要产品有粮、麻、猪、果四大产业,粮食、油料、蔬菜、生猪、柑橘和淡水鱼类等农产品在全市占有重要地位。

新余市位于江西省中西部,地处九岭、武功山、峰顶山三山交接地带,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秋雨水少,多干旱;3月下旬初-5月下旬中为春季,气温回升,雨水增加,冷暖多变,常有低温阴雨天气;冬季则多霜雪天气,常有冻害出现。因此,新余市农业仍是一个弱质产业,受自然的影响较大,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农业生产具有不稳定性。这就要求“三农”保险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新余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尤其是在推进农业保险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新余特色的农业保险发展之路。

2.1 创新经营模式,加快银保业务的发展

充分利用农村信用社网络优势,以低成本策略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务,新余市的基础设施完备,服务“三农”的银行网点多、人员足、信息齐,为大力发展农村银保业务奠定了基础。

2.2 改进管理模式,提升办事效率

建立必要的立体式网络管理运行模式:一是设立县区、乡镇、村“三农”保险服务体系机制;二是选聘站点负责人和协保员;三是建立“三农”保险联席会议制度,为“三农”保险理清顺便的工作渠道。

2.3 创新销售方式,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做好网点宣传和服务工作,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新余分公司选派优秀经理到每一个农村网点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改变原有的“座家待客”的工作方式,提高柜台人员销售保险的积极性,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2.4 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理赔手续

做好理赔工作是拓展“三农”业务的根本,做到理赔工作多样化,使理赔款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同时,推进保险人员、产品、服务“三下乡”,做到投保程序简便化、业务操作规范化、报险出险快捷化、赔付标准合理化的“四化”原则,不断提升农险服务水平。

2.5 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努力拓展“三农”保险业务

目前,新余市已开办了粮食作物、花生、能繁母猪、林木业等地方支柱性保险业务;同时,还要以基本农作物为切入点,推动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以服务地方特色农业经济发展为着力点,积极开创地方性特色农业保险;以支持服务新余市林业改革发展为出发点,积极探索林木业保险;以丰富老百姓菜篮子为着眼点,推动养殖业保险。对当地老百姓有迫切需求的特色农产品如柑橘、苎麻等提供保险试点。此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还开展了城乡家庭综治平安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实现“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农业保险发展目标。

对比2006年版的《国十条》,此次的新《国十条》不仅仅是站在行业的角度,更多是站在国家的角度。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此,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新《国十条》;坚持深化改革,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着力提高综合经营能力;坚持创新驱动,整合业务资源,增强市场拓展能力;坚持“好”字优先,强化内控合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内塑精神、外树形象,提高建设和谐企业的能力;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曾说,保险业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但同时它又是具有很强公共性和公益性这样一个产业,此次新《国十条》当中也明确提出保险业的发展要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服务现代化这个角度来布局和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推进保险业发展实际上是经济受到压力情况下,给经济增加保障和信心。此次新《国十条》颁布的内容,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政府简政放权的一种形式。各保险机构要抓住这一契机,不断改革创新,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道路上一定会迎来又一个春天。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R].2014.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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