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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清单和标底编制质量几点建议

2015-10-21徐进

房地产导刊 2015年7期

徐进

摘要:根据国家建设部要求,近期将全面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單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如何科学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合理确定工程控制价,减少工程后期索赔,是每一个管理者都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编制措施

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并结合13《清单规范》,我对清单和标底编制有以下几点思考。

1、 土方开挖清单子目中土方类别。

土方工程量清单是建筑工程必备的清单之一,特别是市政工程,土方工程造价通常占整个工程造价一半以上。以往挖土清单之目,土方类别,咨询人员在编制清单时,土壤类别通常描述为二类土或三类土。而实际施工中,土壤类别变化多端,不可能绝对单一,若清单描述为二类土时,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往往故意把综合单价报的很低,待中标后,再提出清单描述中土壤类别与实际不符,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变更,重新组价,从而提高工程造价。

吴江区仲英大道排水管道沟槽土方开挖,清单040101002001,清单描述为挖沟槽土方,土壤类别为三类土,施工单位投标报价3元/m3,方量约8000m3。实际施工时,中标单位提出,开挖结构层中,有一、二类腐质土、也有以前修路的结构层,属于四类土,所以综合单价必须重新组价,经多方协调,最终重新组价,每方土开挖价约15元左右,此项增加造价约9.6万元。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其实只要把土壤类别改成“由施工单位根据地勘报告综合考虑”,这样就避免后期的争议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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