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保护左灯右行
2015-10-21张涵
科技与企业 2015年4期
张涵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时代的前进总是皆有着A面B面的争论,对于呼啸而来的“大数据时代”也是如此,它开启了一场重大的变革,激烈的冲击着人们传统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1],有时让人有无限期待,有时让人陷入无奈。
“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改变了人们了解世界的方式,在让世界变得更加透明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即个人的信息过分曝光,人们的私生活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2013年美国的“棱镜门”引起全球关注,更引发互联网用户对隐私的顾虑,层出不穷的网络安全事件在各国持续发酵至今[2]。这种由科学技术革命的负面效应带来的挑战,是无法回避的一个新课题。因此,大数据时代下的科技、产业及社会发展亟需完善个人数据的隐私规制。如何利用社会规制,给裸露的个人数据罩上一层政策保护膜,使个人隐私不会因为大数据而受到伤害,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王忠在《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规制》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思路:围绕销售许可机制、隐私泄露举报机制和隐私泄露溯源机制三大主要机制开展研究,从政策、法律、制度、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初步建立了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的研究框架,既平衡产业创新和个人隐私保护,同时为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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