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如何改变长久利用到林业可持续发展
2015-10-21吕彦彬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33期
吕彦彬
【摘 要】如何实现林业的历史性转变是我国林业目前面临的一大历史性课题,在这一历史变革过程中,法律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即依法治林。本文对林业建设方针的规定滞后于森林经营理论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的现实出发,论述了,欲实现长久利用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必须以对森林法为切入点带动整个林业法律体系根本指导思想的变革。只有以适宜的思想为指导才能制定出适当的法律。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依法治林;
一、实现长久利用到林业可持续发展
1、 长久利用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纵观我国林业发展指导思想的变化,建国以来,先后制定了"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以营林为基础"、"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这些指导思想的核心均是以满足木材需求为主,是长久利用的表现。自从林业指导思想发生了转变,虽然还没有完全从传统林业转变为现代林业,但毕竟从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林业从"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以林为主"的长久利用思想中解脱出来,是传统林业向现代可持续林业转变的过渡。
我国林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已经由"长久利用"变为"林业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林业还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森林的基本状况令人堪忧,森林覆盖率不断加大,但生态功能衰减的实质没有改变;成熟林少,单种人工林多,针叶树比重下降,阔叶树比重上升,林种、林向单一,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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