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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神圣”光辉下的哥特式建筑

2015-10-21贾梅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9期

贾梅

【摘要】被基督教神学主宰的西方中世纪,一切学科都以基督教神学为主导,美学也自觉地披上了神学的外衣。基督教美学思想把对美的本体认识纯化到了上帝本身。哥特式建筑以其独创性的外部形式和内部结构将上帝的“神圣”美通过建筑这一具体形式表现出来,成为中世纪的精神象征。

【关键词】基督教美学思想;上帝;神圣美;哥特式建筑

中世纪的一切艺术形式都淫浸在对上帝神圣美的最纯粹的表现上,以可感形象象征上帝、从可见美中领悟上帝之美善,有关“神圣”象征意义构成了基督教美学的重要内容,哥特式建筑是这种美学思想具体化的完美体现。

上帝是绝对的美,凌驾于世界美之上。上帝是光的源头。由于超绝的上帝及其永恒、绝对的美无法用形质加以把握,从而导致基督教经常把“光”作为上帝的隐喻和象征。光便成为基督教最高美学价值形象的体现。比如:“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创世纪》)“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们。”(《马太福音》)上帝以其光辉普照万物众生,尘世间的一切鲜明美丽的色彩均来自于上帝。光辉能够充分而丰富地显现出形式的完善和秩序,光辉给建筑披上神圣的外衣。[1]

一、哥特式建筑的艺术风格

哥特(Gothic),来源于德国哥特族。愿意为“野蛮”、“离奇”。哥特式建筑是11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法国,13~15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建筑风格,主要见于天主教堂,也影响到世俗建筑。其艺术风格归纳为一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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