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的风险及对策分析
2015-10-21胡晓娟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33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
胡晓娟
【摘要】由于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发包人不管是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还是转嫁施工风险的顾忌,都会选择包干合同的方式来进行施工建设。尽管包干合同中涉及的利益双方在风险的承担上是均衡的,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风险承担细则,就会在后期的工程结算中出现利益纠纷。本文从建设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入手,进而深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价包干;风险对策
建设工程的发包形式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1]。招标发包是由发包人制定工程的建设内容和要求,以招标的形式吸引承包人参加,从中确定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直接發包是发包人自行选择承包人并签订合同。招标发包是最常用的发包形式,适用于大多数的工程建设,但是在建设保密性较高的工程和私人工程时,一般采用直接发包。
一、建设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包干合同中图纸不明的风险
现今,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设计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在接到设计任务之后,只是组成临时的设计小组。这样就会出现人员之间缺少默契度的问题,而且没有很好的沟通。设计出来的图纸很少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所以就会使图纸出现很多漏洞。而招标工作人员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又是按照设计出的图纸来设计的,所以就会导致图纸中的问题直接转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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