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探讨
2015-10-21商茜茜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8期
商茜茜
【摘要】本文对城乡规划体系的特点进行了讨论,然后,分析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
一、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特点
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中,实施性规划虽然在编制时要求依据战略规划,但是若实施性规划与战略性规划在内容上相抵触,是否实施性规划就无效了呢?与《立法法》对法律体系规定不同的是,《城乡规划法》没有下一层次的规划不得与上一层次的规划相抵触的规定。在立法语言的表述和措辞上,只是规定下一层规划制定时应当依据上一层次规划。但是在谈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的法律地位时,《城乡规划法》的措辞发生了变化,它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但是对于实施性规划却没有提出“必须符合”战略性规划的要求,只是要求在编制时应当“依据”战略性规划。从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判断:
1.1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其他层次的规划都是围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而存在的。如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是为了向控制性详细规划传达区域整体规划的理念,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为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进一步实施。
1.2城市总体规划虽然具有法定地位,但是其强制性力量不是全面的而是局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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