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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2015-10-21刘妤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分类主体法律

[摘要]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分类是重要环节,本文分析了政府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权力事项分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权力清单;权力事项分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目前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正在探索中推进。

一、对权力事项进行界定、分类,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目标。

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有所阐述。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权力清单的表述有两处,都在在第三部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其一提出“推行政府權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其二表述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由此看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顶层设计的主要目的有二:其一为细化、梳理法律规定,以权力清单明确法定权力的界限,“清单之外无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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