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隐私话题的违法性分析
2015-10-21刘炳辰
商 2015年36期
刘炳辰
摘要:明星隐私权是其个人的人格权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在隐私权方面立法上正逐步改善,并取得一定的进步,不过对于“明星”这一群体,对其隐私权的保护体系还不够完善,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此类似案件缺乏协调隐私权和知情权冲突的统一标准。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在立法和司法整个过程中都要加强明星隐私权的保护,以更好的维护其正当权益。
关键词:明星;隐私权;知情权;法律保护
1.明星隐私权论述
1.1明星隐私权的界定
近年来,网络上先后出现很多铭心隐私泄漏事件。但是,我国目前并未出台隐私法,因此在隐私权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方面尚存在不少争议。在合乎法律规定和公众利益无关的情况下,明星隐私权应该受到绝对保护。明星有决定是否公开个人隐私以求得知名度和关注度的自由,同时在未经其允许下,他人则没有权利强行发布、传播明星的任何隐私。
1.2侵犯明星隐私权的具体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另外,还有一些普遍的恶劣活动也已形成明显的违法行为。比如侵入侵扰、监听监视、窥视、刺探、干扰和公开宣扬或披露等行为。目前,侵犯明星隐私权的行为较多的表现为窥探,即窥视、刺探,故意窥视他人住所,利用望远镜或其他设备偷看他人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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