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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低保边缘救助

2015-10-21沈洋

商 2015年36期

沈洋

摘要:农村低保边缘救助,是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个补充。低保边缘不同于低保,低保边缘的资金、医疗救助享受者为大病患者本人,家庭其他成员并不能享受。低保边缘救助需要申请人本人患有规定的13种大病中的一种,并且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由于农村低保边缘救助对象的界定加入了更多的元素,给农村低保边缘救助的审批也带来了更多的难点。

关键词:农村低保边缘;救助;经济状况;信息比对

一、农村低保边缘的概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共同生活的农村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经过家庭申请、村委报送、民政部门审批后,得到了政府对该家庭的最低生活需要的资金保障。但是有些农村家庭人均收入略超过低保标准,而实际生活可能比低保家庭还困难,这些就是“因病致贫”的家庭。这些家庭虽然无法达到低保救助的标准,却因为家庭成员的看病导致全家生活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边缘,故而被称为“低保边缘”家庭。

为了帮助这样的家庭减少看病负担,苏州市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低保边缘救助机制,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收入的2倍以内且患“癌症、尿毒症、白血病、重残”的4类对象纳入低保边缘救助。2008年,低保边缘救助对象由原来的4类拓展到8类,将“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4类重病纳入低保边缘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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