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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社区“两委”仍应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2015-10-21张卿

商 2015年36期

张卿

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居民小区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居住空间,这种改变带来了社区治理结构的变迁,也对原有社区“两委”主导下的社区治理秩序带来了挑战。本文从对社区治理主体分析入手,指出社区治理仍需以社区“两委”为主,并进一步提出新形势下社区“两委”构建社区权力秩序的着力点。

关键词:社区权力;社区“两委”;主导地位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团组织、社區居民是社区治理结构中的主要参与者,通常认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其中发挥着更突出的作用,称其为社区治理中的“三驾马车”。事实上,在我国的基层政权架构中,党组织和居委会密不可分,常常融为一体,共同构成了我国基层政权组织。所以,“三驾马车”实应为:社区“两委”(党政机关通常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合并简称为“两委”)、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且社区“两委”应在社区治理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一、社区治理呼唤主导力量

“三驾马车”分属三个不同领域,拥有各自资源,按其各自逻辑行动。在权力来源上,社区“两委”对应国家政权,业委会对应房产所有权,物业公司对应市场经营权。在组织结构上,社区“两委”是遵循等级科层制原则的准行政组织,业委会是遵循认同原则的社会组织,物业公司是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经济组织。三者互不隶属,在实际运作需要协调,也就是社区权力秩序如何建构的问题。在理想状态下,三者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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