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措施适用范围比较研究
2015-10-21肖亦黄志民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5年5期
关键词:污染
肖亦 黄志民
(1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泰兴 225400 2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泰兴 225400)
几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措施适用范围比较研究
肖亦1黄志民2
(1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江苏泰兴 225400 2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苏泰兴 225400)
介绍了几种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污环节和组分特征,对目前常用的几种VOCs治理技术、适用范围及优缺点进行比较分析,并从加强VOCs常规监测、健全政策法规、建立VOCs总量控制和技术评估体系、发展VOCs控制新技术及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我国VOCs控制提出建议。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排放特征;控制技术
1 前言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定义: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1]。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呈现复合型污染趋势,传统的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O3污染也日益凸显。2014年我国74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6%,京津冀区域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仅为42.8%[2]。有研究表明,VOCs是导致O3和PM2.5浓度超标前驱物质,因此,控制VOCs排放是推动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亟需开展的工作。
2 典型行业VOCs来源及排放特征
VOCs主要包括低沸点的烃类、卤代烃类、醇类、酮类、醛类、醚类、酸类和胺类等。应该重点控制在石油化工、制药、包装印刷、装备制造、家具制造、汽车制造、交通运输、电子制造等行业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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