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玩“黑金”
2015-09-26汤华
清风 2015年11期
关键词:煤矿
文_汤华
“黑手”玩“黑金”
文_汤华
学的是采煤,仕途也是起步于煤矿生产,他跟煤矿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可谓是采煤方面的行家里手,然而在上位之后,他却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挖掘煤炭“黑金”的保护伞,对煤矿发生事故的瞒报以及在煤矿检查中所谓的关照,让他从中大肆收取贿赂,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
2015年5月19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党组书记(正厅级)贺爱民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所追缴的赃款上缴国库。
科班出身的采煤人才
翻开贺爱民的简历,不难发现,此人与煤矿可谓终生有缘。贺爱民系江西省永新县人,有着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职称,1982年8月从淮南矿业学院采煤专业毕业,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经历一番历练之后,2000年3月至2003年8月,贺开始担任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其被任命为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8月至2014年3月,贺爱民晋升为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党组书记。
扎实的专业基础,常深入基层实地调研、雷厉风行,这是很多人对贺爱民在担任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前的评价,其对煤炭领域问题的不少专业性剖析和解决建议,更是获得了上级领导的赞许和赏识。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贺爱民却把专业当成了自己捞金的途径,甚至连同学聚会也都成为他找人摊派其中费用、向他人索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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