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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门槛效应分析
——基于二元经济转型的城乡金融互动视角

2015-09-19谢家智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城乡金融

江 源 谢家智

一、引言与文献回顾

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国家。二元金融结构与二元经济结构相互影响和相互强化,严重制约着城乡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城乡二元金融结构是否具有内在的收敛机制?中国的城镇化和市场化进程对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有何影响?上述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而影响宏观金融政策的有效性。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工业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并不是沿着均衡路径演化的,而是普遍经历了由城乡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变的非均衡发展过程。我国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分化过程是在一个基于不完全市场和区域差异并存的特殊二元经济模式下进行的。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城乡金融发展差异并没有随着工业化进程趋于收敛,而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时期呈现出自我强化的特征(仇娟东、何风隽,2012)[1]。长期以来,主流观点一直强调外部干预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无论是政府引导还是市场供给都没能有效改变我国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现有格局。以上事实折射出了外部干预与金融发展规律的矛盾,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过程的内生机制的思考。

在金融发展理论的主流框架下,城乡金融二元结构一直被认为是外部冲击的结果。一种观点认为中国金融二元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制度型二元结构(曾康霖,2006)[2],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集中资源推进新型工业化,国家在金融制度方面采取的是城市优先的策略(林毅夫、刘明兴,2004)[3],强制性地使金融系统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鲁钊阳等,2012)[4],从而抑制了农村金融发展。另一种观点认为,金融制度安排与金融结构的区域差异是由经济结构差异引起的,二元经济条件下城乡金融发展分配的要素禀赋不同,从而催生了城乡金融市场的分工和效率的差异(蔡彬彬,2005)[5]。江源、谢家智(2013)[6]实证考察了我国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驱动因素,发现我国二元金融结构的形成既有金融制度的外部冲击,也有经济结构的内在驱动,且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徐月丽、张忠根(2013)[7]的实证结果证明,二元金融结构在特定时期促进了二元经济转型,而仇娟东、何风隽(2012)[1]则发现二元经济又决定了二元金融结构,二者表现出较强的联动性。那么,城乡金融差异与二元经济相关性是否意味着二元经济结构调整能改变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状况呢?李树、鲁钊阳(2014)[8]利用1978—2010年 28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考察发现,我国城乡金融差异整体上存在σ收敛、β条件收敛,城乡金融差距变化的波动性减弱。但从绝对水平来看,仅中部地区各省份金融非均衡发展表现出β绝对收敛特征,东部和西部地区则不具有β绝对收敛特征。这一事实说明,现阶段我国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现状与经济一体化的矛盾不断加大(陈成忠、赵晓春,2006)[9],农村金融发展对经济结构转型的反应滞后。国外相关研究也证明,区域一体化也并不必然导致区域金融差异收敛。如Murinde等(2004)[10]考察了 1972—1996 年间欧盟 7国金融发展的差异水平发现,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样本国家的金融发展仅存在条件收敛,说明金融差异收敛受到了外在因素的干扰。 Bruno和Bonis(2008)[11]通过对1980—2005年间9个OECD成员国之间金融数据分析发现,运用不同指标测度的金融发展水平所呈现的收敛性并不相同。因此,简单的线性方法可能无法准确捕捉到复杂的金融系统的内在变化(Antzoulatos等, 2008)[12]。

显然,已有研究对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演变过程并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从研究方法上看,早期的研究大都拘泥于对城乡金融差异的现象描述和理论推演,缺乏对金融体系自身演变规律和特点的探索。从研究视角上看,已有研究可能过于关注金融发展受到的外部冲击,而忽略了城乡金融之间的互动影响。此外,考察城乡均衡的动态影响不仅需要考虑时间序列的影响,更应该聚焦于经济发展的阶段差异。鉴于此,本文将城镇化、市场化等经济转型中的衍生条件纳入分析框架,提出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存在“分化—收敛”门槛效应的假说,并利用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验证,探索我国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内在机制。

本文可能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摒弃了已有文献仅从外在冲击分析城乡二元金融结构演变的思路,而是从城乡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考察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内生条件。第二,虽沿袭了经济决定金融的主流观点,但与已有研究不同,本文对经济金融关系的分析基于结构变化而非总量关系,因而可以更直观地展现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在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的动态变化。第三,将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城镇化、市场化等背景纳入到分析框架中,有助于加深对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特殊规律的认识。

本文以下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在二元金融结构的框架下对城乡金融互动影响进行动态扩展并提出理论假设;第三部分构建两部门金融发展模型;第四部分利用我国省际面板数据进行模拟并对实证结果进行解释;最后是结论和思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Levine(1997)[13]认为, 在不同技术条件下, 微观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也不同,从而促进了金融系统内部分工。以城市工业为服务对象的现代金融机构强化了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而为农业部门服务的传统金融机构则局限于简单的中介服务功能(白钦先,2005)[14]。由此,金融系统被分割为有组织的正规金融市场和以传统产业为服务对象的非正规金融市场。 Mckinnon(1973)[15]进一步指出, 发展中国家大量微观经济主体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而在政府金融管控等约束下,这些微观主体也难以通过非正规金融市场融资,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发展会受到抑制,欠发达国家的二元金融格局不断强化。 Galbis(1977)[16]用一个两部门模型分析了两部门金融供求差异促进二元金融分化的内在机制。他认为工业化带来的效率提升在短期内并没有促进农业发展,相反,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和以工业为导向的技术倾向使农业效率长期维持在低水平上,发展中国家为了追求高增长必须加速工业部门扩张。工业化初期,工业扩张面临的主要障碍是资本稀缺,工业部门在萌芽阶段无法通过自我积累弥补大量的资金“赤字”,因而产生了强烈的外部融资需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农业经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农业部门对外部融资的排斥,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特有的文化传统、保障机制等因素的共同驱动下,农村居民出于强烈的预防性动机而普遍维持较高的储蓄率,农村部门成为典型的资金盈余部门。分工的演进使工农部门之间产生了资金供求关系,农业部门盈余通过城乡间金融系统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形成工业投资的一部分。因此,工业化进程中,农村金融存量规模越大,农村资金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和效率越高。也就是说,农村金融发展实际上助推了城市金融扩张。一方面,农村资金通过城乡之间金融机构流向城市,在城市金融部门直接转化为工业投资,这是农村金融的显性贡献;另一方面,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使得生产效率提高的收益更多被资本占有(樊纲、吕燚,2013)[17],但发展中国家普遍的金融抑制政策使得市场利率长期低于均衡水平。由于农村资金供给成本低,资本利得被截留在工业部门,并通过城市金融系统转化为新的投资,这一过程可以被看作农村金融部门的隐性贡献。由此,我们提出第一个假说:

假说1:工业化初期,农村金融发展对城市金融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分化效应。

在城乡金融差距扩大的过程中,城市金融发展的独立性不断增强,农村金融对城市金融发展的贡献随着城市金融存量增长和农村金融增量减少逐渐减弱。当城市金融发展达到某一临界水平后,城市金融开始带动农村金融发展。首先,城市金融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效率改进。Merton(1995)[18]认为,金融发展水平越高,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会越充分,从而推动金融创新良性循环。具有比较效率优势的现代金融部门在扩张过程中不断向传统金融部门渗透,通过金融创新取代传统部门低效率的金融组织形式,从而推动相对落后金融体系的效率改进。例如,我国农业银行改制、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造等都体现了这一效率改进的特征。另一方面,金融创新有利于降低金融服务的参与成本,从而增加农村金融有效需求。此外,城市金融发展也有利于加速传统部门向资本密集型转型。金融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储蓄动员,金融部门的快速发展使工业化国家维持相对较高的储蓄率。当工业化进入中后期,工业利润开始下降,新增投资逐渐减少,在高储蓄水平下,工业资本出现相对过剩。相反,工业增长放缓使得贸易条件和技术倾向向农业部门倾斜,使农业部门的资本边际收益提高。尤其是当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完全转移后,相比于过剩的资本,土地和劳动成为稀缺资源,传统部门通过吸纳过剩的城市金融资源来替代土地和劳动要素的减少。在这一阶段,城市金融发展通过加速资本向传统部门转移带动农村金融发展。基于此我们提出第二个假说:

假说2:城市金融发展达到某一临界水平后,城市金融发展会带动农村金融发展:收敛效应和门槛效应。

经济转型无疑也会影响城乡金融发展的相对水平。城镇化是经济结构转型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我国而言,高储蓄倾向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形成了介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外的农民工群体。生活在城市又未能享受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反而增强了农民工群体的储蓄倾向。同时,务工收入相对于务农收入的大幅增长又赋予了农民工群体更强的储蓄能力。因此,农民工群体的大量涌现推动了国民储蓄水平上升(张勋等,2014)[19],为城市金融体系扩张提供了储蓄资源。其次,我国工业以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为主,大量低成本劳动力供给放大了企业扩张的规模效应,进一步刺激了工业效率提高(戴永安、张曙霄,2010)[20],进而巩固了工业部门的相对优势,推动资源禀赋加速向城市聚集。但是,从长期来看,城镇化的最终目标是打破劳动力无限供给约束,推动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化。当城镇化达到一定水平后,劳动力成为相对稀缺的资源,农业生产中劳动和资本要素投入结构将发生突变,这也被认为是农村金融打破低水平均衡的临界点。显然,城镇化与城乡金融差距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线性关系,而是存在短期和长期的区别。由此进一步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3:城镇化在短期内有利于城市金融发展;但长期来看,城镇化推动二元经济结构转型最终会改变资源配置的格局,并加速城市金融反哺农村的进程。

城乡金融的相互作用不仅与金融资源供求关系的变化相关,还受到资源配置方式的制约和影响。政府和市场是资源配置中并行不悖的两种方式,二者在资源配置中共同发挥作用。市场组织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于能够及时地发现和识别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在短时间内对结构失衡进行调整。但需要强调的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前提是具备一个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的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受到经济、制度等基础条件的限制,因此,当市场体系尚在培育阶段,发展中国家通常以政府干预来矫正市场失灵。相比于市场调节,政府介入倾向于提高中长期的资源配置,其基本路径是弥补市场空缺、纠正市场缺陷以及在具有比较优势的时空范围内组织和配置资源(陈雨露,2014)[21]。在工业化过程中,政府通过城市倾向性的金融政策,强制性地使金融部门服务于工业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工业化进程。但政府的惯性作用也可能阻碍金融资源向优势部门集中,尤其是在结构转型中,一方面旧的制度逐渐瓦解,另一方面,新的制度又尚未完全建立,政府干预往往存在矫枉过正,最终引起政府干预的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损失。此时,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强化市场的基础性地位成为占优选择。也就是说,市场的有效调节可以降低金融资源向农村流动的门槛。鉴于此,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4:工业化初期,尚未完善的市场机制对城市金融发展的影响未显现;市场化进程持续推进有利于加速城乡金融差距的收敛。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和方法

假定在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存在以农业为主的传统部门(记为部门R)和以工业与服务业为主的现代部门(记为部门U),同时金融部门被划分为以传统农业为服务对象的农村金融部门和以现代工业部门为服务对象的城市金融部门,金融资源可以在两部门之间自由流动。考虑到分析我国农村金融问题时数据的可得性,简单模型的应用十分必要,为此我们设定城乡金融互动关系的两阶段模型如下:

从理论上来讲,金融发展的影响变量并不仅限于本文模型设定的范畴,其他因素也可能对金融发展具有影响。在金融发展模型的设定中,遗漏变量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为了使我们的研究集中在所关注的问题上,同时避免模型设定偏差带来的虚假回归问题和共线性问题,本文采用面板数据分析。面板数据包含了时间维度的信息,但是考虑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征,区域维度同样可以揭示城乡金融发展的阶段性差异。鉴于此,我们对样本按照东部和中西部地区进行了分组①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中西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四川;由于西藏自治区统计数据遗漏较多,因此未将西藏纳入研究样本。,分别进行检验。基于前文的分析,城乡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影响在动态演变中具有阶段性特征,变量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关系,因此,本文采用门限回归方法捕捉变量之间的非线性趋势。考虑到各省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选用了固定效应面板门限模型,设定模型方程如下:

为了反映城乡金融相互作用影响的内在变化过程,在模型(3)和模型(4)中分别设定和为门限变量,ωn为待估计的门限值。首先,对模型的门槛效应进行检验,即判断βn=βn-m的原假设是否成立,限于篇幅,本文不对面板门限模型的检验和估计方法展开讨论,相关内容可参考Hansen(1999)[22]。若门槛效应显著,则估计出相应的门槛值ωn,通过对比的系数βn在小于 ωn区间和大于ωn区间的取值来判断农村金融对城市金融的作用方向和强度的变化,同理通过观察(4)式的检验结果可以判断城市金融发展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门槛效应。其次,进一步观察变量Urb、Mar的系数在(3)式和(4)式中的显著性和取值,判断工业化和城镇化等因素在不同阶段对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影响。最后,通过分别检验全国、东部和中西部分组样本来考察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区域差异。

(二)变量设定

1.Fin变量。综观已有研究不难发现,城乡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往往被数据所困。用M2/GDP口径来度量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M2的统计口径下并没有划分城乡范围也没有分区域统计资料,因此,无法在区域层面对M2口径的金融资产进行准确估算。另一方面,Levine(1997)[13]等学者指出,M2/GDP指标既不能反映金融负债的来源,也不能度量金融系统的资源配置,实际上这一比率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理论联系,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金融部门的功能发挥。在这一观点的影响下,后期的拓展研究更加注重从金融资源配置的角度直观地反映金融发展水平,本文沿用了这一思路,并以贷款相关率作为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划分城乡口径的贷款数据无法从统计资料中直接获取,在城乡贷款的计算中,借鉴胡宗义、李鹏(2013)[23]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计算方法对城乡贷款进行估算,即按照固定资产投资中资金来源的分类,计算城市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内贷款部分与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中国内贷款部分的比例,然后以该比例与国内贷款总额部分相乘分别估算农村贷款和城市贷款。最后以城市贷款/(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表示城市贷款相关率,以农村贷款/(第一产业增加值+乡镇企业增加值)表示农村贷款相关率。相比于已有研究采用农业贷款和非农业贷款的做法,这一算法的优点在于将长期贷款纳入了统计范畴,同时避免了以农业代替农村的做法,从而增加了数据的可信度。

2.Mar变量与Urb变量。本文的市场化指数计算参考樊纲等(2011)[24]编制的市场化指数,由于该指数只公布至2009年,缺失的年份用插值法进行了补齐,市场化指数记为Mar。城镇化率用城市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城镇化率指标记为Urb。

3.控制变量。沿袭经济决定金融发展的主流观点,对金融发展的经济因素进行了控制,本文以2003年为基期的农业和非农业名义GDP指数作为经济因素控制变量,分别用GdpR和GdpU表示。同时,考虑到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和金融功能财政化的特征(周立,2005)[25],本文引入了金融制度控制变量,用农业财政支出和非农业财政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衡量,记为GovR和GovU。此外,考虑到金融发展的渐进性,金融发展模型具有自回归的特征,鉴于此将城乡金融发展的滞后项引入模型。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 《中宏数据库》、 《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04—2013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004—2013历年)、《Infobank数据库》 和 《EPS数据库》。限于我国农村地区分区域统计数据的可得性,本文样本的时间跨度为2003—2012年,缺失的数据用插值法补齐。

(三)描述性统计

表1报告了样本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容易看出我国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十分明显。从变量均值的绝对水平来看,东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和城市金融发展水平均高于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区域差距尤为明显。从城乡差距相对水平来看,西部地区城乡金融差距较大,城市金融发展水平均值达到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4倍左右,与此相反,东部地区城乡金融差距相对收敛,其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均值略高于城市金融发展水平。此外,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和市场化程度均高于中西部地区。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上数据充分说明,区域划分很好地体现了我国梯级发展战略引起的时空差异,也反映了从空间维度考察城乡金融发展演进过程的合理性。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农村金融发展对城市金融发展的影响

表2报告了方程(3)分区域样本的估计结果,根据AIC准则,Fint-1变量的最优滞后期设定为1阶。从门限识别检验的结果来看,除模型3和模型4存在双重门限外,模型1和模型2显著水平最高的门限个数均为1个。模型1~3的结果共同验证了假说1。在低于ω1的区间内,模型1~3中FinR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当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在达到ω1临界水平之前,农村金融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城市金融发展,从而加剧了城乡金融分化。模型1中,当FinR超过门限水平后,FinR的系数在模型1和模型3中由正变为负,模型2中FinR的系数不显著。以上结果说明,当金融发展水平提升至一定程度后,农村金融对城市金融的贡献逐渐减弱甚至消失,这与前文关于农村资金对工业化贡献主要体现在初始积累阶段的论述是一致的。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对城市金融发展的贡献具有阶段性,在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农村金融发展有利于加速金融资源向城市转移,但伴随工业化推进,农村金融发展使农村储蓄更多地在农村内部转化投资从而抑制资金外流。同时,以上结论也说明,无论是从全国还是分地区来看,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对城市金融发展的贡献已不显著,并且这种趋势趋于固化,因此静态地考察城乡金融的发展可能放大了农村金融对城市金融发展的贡献。Urb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在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对城市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显著,但在东部地区二者仅呈现微弱的正相关关系。这一结果说明,在工业和城镇化的初级阶段,劳动力流向城市工业部门的同时也带动了金融资源向城市聚集。Mar系数在模型2中显著为负,在模型1和3中不显著。由此可以看出,市场化进程对矫正农村金融资源的过度外流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对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市场机制的培育有利于缓解农村金融资源流失。

表2 农村金融发展对城市金融发展的影响

(二)城市金融发展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

表3报告了方程(4)的回归结果。与方程(3)一样,AIC准则显示Fint-1变量的最优滞后期为1阶。模型4的最优门限个数为2个,模型5和模型6则为单一门限。模型4~6中FinU变量的回归结果验证了假说2。模型4中 FinU处于小于 ω1的区间和 [ω1,ω2]区间时,其系数均显著为负,但后者的取值略大于前者。当FinU超过临界值ω2后,其系数显著为正。以上结果说明,当城市金融发展水平较低时,城市金融发展是以牺牲和抑制农村金融发展为代价的,但随着城市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这种抑制效应逐渐减弱,并且当城市金融发展达到某一临界水平时,城市金融开始反哺农村金融,这一变化与模型1描述的过程相对应。模型5中FinU的系数在ω1两侧同样出现了由负到正的变化,但整体上并不显著,这可能是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差距的体现;也可能是由于中西部地区正处于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尚未达到城市反哺农村的临界水平,反哺效应尚未显现。模型6中FinU的系数在ω1两侧均为正,但当取值达到ω1后,系数由不显著变为显著,说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比中西部率先实现了城市金融带动农村金融发展。Urb变量仅在模型6中显著为正,表明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将最终带动农村金融发展,但城镇化程度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尚不满足这一条件。Mar系数在模型4~6中均为正,但模型5中不显著,说明市场化进程对农村金融发展整体上是有利的,但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市场化对农村金融的促进作用还十分有限。

表3 城市金融发展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

续前表

(三)城乡金融发展的门槛效应

综合表2和表3的结果,从长期视角来看,城乡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影响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不是静态和绝对的,而是动态和相对的,我国城乡金融发展过程中体现了农村金融推动城市金融发展到城市金融带动农村金融发展的门槛效应。聚焦于城乡金融的短期差距往往导致农村金融所做的牺牲被放大,而城市金融对农村金融的贡献则被掩盖。因此,农村金融资源的转移并非简单的“失血”,相反,从长期来看,农村资金向城市转移可看作一种资源的跨期最优配置(许月丽、张忠根,2013)[7]。城乡金融互动发展演化过程也体现了经济结构转型的内在要求,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与城乡金融发展由分化向收敛转变的过程高度同步。从实证结果来看,有别于传统观点对市场机制不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判断,本文的实证结果说明市场机制的完善对城乡金融均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具体而言,市场化水平对城市金融发展的贡献在模型1~3中均不显现,特别是在市场化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市场化率与城市金融发展反而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相反,模型4~6中市场化进程对农村金融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在市场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尤为明显,这与假说3的论述基本一致。而对比模型1~6中Urb变量的显著性水平发现,城镇化对城乡金融发展存在如下趋势:在城镇化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与人口呈现同向流动的趋势,以农民工为主的高储蓄倾向群体向城市转移客观上促进了城市金融的发展;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并没有加剧城乡金融分化,反而通过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加速了城乡金融收敛过程。城镇化对城乡金融发展的影响符合假说4也说明,我国人口二元结构与金融二元结构的演化存在较强的联动性,城乡金融结构优化还需要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此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无论从城乡角度还是区域角度来考察,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的影响并非都是显著的,这一结论为经济金融总量关系不确定性的结论提供了新的实证支持,也说明考察经济金融关系时区分时空差异的重要性。财政支出对金融资源的引导作用在中西部地区较为明显,而东部地区政府干预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影响强度相对较弱,说明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金融功能财政化特征逐渐弱化。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将二元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城镇化、市场化因素纳入分析框架,从理论上推演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内在机制以及二元经济转型与二元金融结构的联动关系,并提出相应理论假设。利用2003—2012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发现,城乡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影响过程在我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一方面,无论是在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当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处在相对较低的阶段时,农村金融发展对城市金融发展都具有明显的外溢作用。但在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达到门槛条件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并未持续推动城市金融发展水平的增长,反而对其产生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当城市金融发展水平达到一定门槛条件后,城市金融发展开始带动农村金融发展,这一作用在东部地区尤为明显,但现阶段在中西部地区尚未显现。上述结果表明,城乡金融互动过程体现了金融体系效率改进的内在要求,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过程可以被视为金融发展由低水平均衡向高水平均衡演进的过渡阶段。金融结构偏离了这一发展路径可能无法实现最优水平,这也解释了金融供给政策未能有效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原因。同时,本文的实证结果也证明,在二元经济转型的不同阶段,城镇化、市场化因素对城乡金融发展也产生了不同影响。具体而言,中西部地区城镇人口比例上升助推了城市金融发展,但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不显著。与此相对应,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东部地区则仅对农村金融发展有促进作用,这意味着城镇化在城乡金融分化—收敛的演进过程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此外,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对城市金融发展并未产生积极作用,相反市场化进程与农村金融发展则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市场化进程能够有效缩短城乡金融收敛过程。

本文的政策启示是:第一,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内生机制解释了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对外部干预不敏感的原因。因此,单纯强调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来实现城乡金融均衡发展的思路或许需要重新审视。第二,城乡金融互动发展的门槛条件的实现需要城镇化、市场化等因素共同推动。现阶段,中西部地区城乡金融差距收敛的特征尚未显现,还有待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而东部地区率先进入城市金融带动农村金融发展的阶段,因而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对进一步优化城乡金融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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