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青海经验
2015-09-17马青军
中国扶贫 2015年18期
马青军
青海是全国最典型的连片特困地区之一,自然条件严酷,各种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农牧业发展基础薄弱,生产力发展滞后,农村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实现脱贫致富受到多重制约。其中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就是资金短缺,投入不足。特别是农牧民担保难、贷款贵,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不足,农牧民金融知识和市场意识缺乏等问题最为突出和明显。
为有效破解这一系列难题,2014年,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决定在全省实施金融扶贫示范村建设工程。2015年,在全省建设1个金融扶贫示范州、10个金融扶贫示范县,以精准扶贫、精准发力为导向,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有偿使用方式,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
无偿资金和有偿资金“两轮驱动”
一是政府主导,完善机制,确保扶贫富民工程有效开展。按照开发式扶贫和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行参与、融资推动”的原则,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办、中行西宁中心支行、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的意见》,建立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省信用联社、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作为第一批主办银行。进一步扩大了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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