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图书出版管理内容体系的探讨
2015-09-16赵子卿
赵子卿
摘 要 明代是我国图书出版事业的鼎盛繁荣时期,究其原因是纷杂多样的,但与其相对完善的出版管理密不可分。通过对这一时期出版管理内容体系的探讨,于我们当今的出版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而促进现今出版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关键词 图书市场;出版管理;版权保护;图书贸易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41-0055-02
我国图书出版事业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的龟甲兽骨上的刻画和青铜器上的铭刻。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石刻、金文以及手工抄写、刻书等,都演变为了出版的雏形。先秦时期的竹简、木渎也为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到来进行了良好的铺垫,同时私人藏书、编书也较为流行,但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并未形成市场化。两汉时期造纸术有效地推动了文字出版发展,据文献考证,西汉时期已经出现了书籍贸易,这也是我国图书出版事业的萌芽。隋唐时期,雕版印刷的繁荣、正式出版物的发行和佛教经文的流行,都为政府主办出版事业打下了基础。宋代印刷术的改进与繁荣进一步从技术上推动了出版的发展,对后来的官办和民营出版事业全面繁荣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到了国势强盛的明朝,可以说万事俱备,图书出版事业开始进入全面发展的鼎盛时期。
关于为何选择明代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笔者理由如下:首先明朝之前,各朝代的图书出版物并未形成市场规模,并缺乏市场意识和管理意识,并不具备鼎盛繁荣的时代特征。其次,明代之后的满清王朝,由于文字狱等重大政治原因,书籍出版事业实则并不如明朝兴盛,因此从研究价值来说,相比明代还是缺乏质变性的转折点与承前启后的地位。再者,明王朝作为历史上汉人最后的中原王朝,具有其他朝代不可比肩的文学高度。从励精图治的历代皇帝大力倡导图书编辑出版,到掌控内阁权倾一时的文人政治集团和民间文学家们精彩纷繁的创作,再到推动读书情怀的八股取士科举之风以及晚明俗文学的隆盛等一系列文学盛行现象所催生的诸多因素,都使得明代出版物呈现井喷式的激增。综上所述,明朝实可谓是我国古代图书出版产业的集大成时代[1]。
明代图书出版管理内容与当今出版经济管理体系相比略显单薄,但在当时已是较为完备的,然而由于缺乏一整套专业的管理体系而显得零散。经过筛选和整理,本文将从三大中央管理机构、出版市场流程管理、版权保护管理、政策法令管理、对外图书贸易管理和管理弊端与不足这六个方面来逐步剖析整个管理体系的内容。而研究明代图书出版管理体系的现实意义在于,可以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来更好的分析明代图书出版的整体发展状况与相关制度背景,了解管理、制约着明代图书出版市场的机构与政策取向,从而以史为镜,对当今的图书出版管理体系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1 三大中央管理机构
首先是三大中央管理机构,明代并没有专门的出版管理机构,出版事务都由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负责图书出版管理的部门先后为翰林院、国子监和司礼监。据《明史》记载,翰林院在洪武十三年从原先的秘书监丞处接管了图书出版管理的职能,此后便由礼部负责查禁图书,“有兴造妖妄者罪无赦”,并设立了专门的从八品官员负责管理。而司礼监则负责掌管宫中礼仪、内外奏章和图书名画的管理,并且下设经厂这一机构,专门负责刻印书籍,其工作由经厂提督、掌司和监工三人细分负责,此外司礼监部门还组织太监通过书籍出版物来学习文化知识,这有利于提高司礼监的管理效率,但也为后来的宦官乱政埋下了祸端。明代国子监对国家图书出版工作的管理,可从时任礼部尚书邱浚的奏章中所记录的文字看出,大致翻译如下:令两京内外守备大臣、翰林院和南京司礼监的官员共同盘点永乐年间留在南京的书籍,但凡缺少副本的书籍,都要由国子监监生用楷书进行抄录,毕后送至校官进行校对,不得有任何错漏。此外,还叙述了国子监对开展图书出版的目的、途径和经费使用情况[2]。当然,除上述三大中央管理机构外,明代还有直接以皇帝下诏的法令如《大诰》,免除书籍税等,以及地方的出版管理机构如官书局、按察司和布政司等,负责对民间书坊和私刻坊的管理,可见其管理形式也是多样化的。
2 出版市场流程管理
其次是出版市场流程管理。除了中央级别的管理机构,市场也自发的执行着自我管理的功能。按市场管理环节又可分为刻书、印刷、发行三个管理流程,三种刻书出版机构在三大中央管理机构的宏观调控下,在市场中执行着生产、制作与销售的直接管理,类似于当今的企业角色。具体可分为官刻出版机构、民间坊刻出版机构和私刻出版机构三种,担任着自产自销自我管理的市场角色。
在其中对刻书行为的管理过程中,管理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三种出版机构对出版物刻书种类的管理上:官刻机构、民间坊刻机构和私刻坊机构。其中的官刻机构又分为国子监、翰林院和司礼监三个部门,可见这三大部门不仅担当者中央管理者的角色,也直接负责具体的图书生产,刻书种类主要为经典政论类,由于在上文中已经介绍,此处不再多赘述。民间坊刻机构的出现则是由于图书市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如杭州天益书房、苏州书种堂等,刻书的种类主要为通俗类图书和八股文范本等考试类读物。而私刻机构的管理则较为放任,产出量极大,可谓浩如烟海,刻书种类主要是通俗类小说和生活百科类图书。
在印刷过程的管理上,主要是对印刷技术的改进和革新,从而减少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从一开始的雕版印刷,到活字印刷和彩色印刷,都体现了市场对图书质量不断提高的需要。此外,纸张、笔墨等印刷材料的制造,装帧水平的进步,都极大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图书出版物的质量。
在对出版物发行销售的市场管理中,自发的形成了三类发行渠道:固定店铺、定期举行的集市贸易、流动式售书[3]。固定店铺作为主要的营销和发行渠道,其市场贸易活动相当活跃,如北京就是当时全国的书业中心,书籍店铺众多。定期举行的集市贸易则类似于今天的图书展会,又分为庙市、考市和灯市,是固定店铺的补充形式。而流动售书模式则遍布全国,书商书贩们不惜于长途跋涉开拓市场,借助于发达便利的运河水利条件,往来销书于大江南北。
3 版权保护管理
再者是图书版权保护的管理。随着图书出版市场的不断发展,也产生了盗版问题,且盗版形式层出不穷,手法多样,如侵权仿写、劣质盗版等,也有假借知名作家署名来达到炒作推销的目的。
于是明代的中央监管部门和民间市场都致力于打击盗版,注重版权保护的反盗版斗争便越发激烈。主要形式有在图书上刻印业主的肖像,以个人名誉来担保图书品牌;以各自书坊名称为号召,建立品牌意识;创作专用商标来保护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完善了行业规范。其他著名的维护版权人士如明末文化产业的先驱者李渔和明代戏曲家冯梦龙等则为我国图书出版版权意识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但由于未形成专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条例,惩罚机制也不完备,因此当时版权保护管理也是有一定局限性。
4 政策法令管理
在明代有关图书出版的政策法令管理上,主要体现为出版物的政治取向和相关禁令[4]。政治取向除了大力支持图书出版物的发展,颁布如免除书籍税等扶持政策外,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明朝政府重视编修地方志,颁布了许多相关诏令。出于地方志的教化资政作用和加强集权控制的需要,朝廷对地方志的编修相当重视,各地方都积极响应,例如洪武三年、六年、九年、十一年、十六年和二十七年,朱元璋都曾先后下诏编修地方志,之后的其他皇帝如明成祖和明世宗都颁布过类似的诏书。在《明代方志纂修述略》之中,全国地方志的总数达到了近2900种。第二则是明政府对官修实录的干涉,主要有《太祖实录》、《太宗实录》、《仁宗实录》等十三种,明实录既是重要的圣典、历史研究资料,也是皇权斗争的工具,譬如朱棣为了掩盖夺权事实,就令人对《太祖实录》进行多次修改。第三则是明代政府重视制书,制书又分为御制和敕修,御制即为皇帝亲自撰写的序,敕修则是皇帝下诏令要求编写的。制书的内容主题包括了教育皇子皇孙勤政爱民、藩王安分守己、百姓遵纪守法、公法礼仪制度以及四书五经儒家经典等等。
而在禁令方面,涉及的限禁内容主要有:禁异教邪说、禁“奸党”文字、禁亵渎帝王、禁冒犯程朱理学等等,此外还有几次文字狱事件,但并不频繁,只是发生于重大政治事件之时。由此可以看出,明政府对图书出版的限禁并不多,甚至可以说较为宽松,宽松的政策气氛为明代图书出版事业提供了发展契机[5]。
5 对外图书贸易管理
在对外图书贸易管理中,主要借助于郑和七次下西洋的活动而得以发展,此后明代图书出版贸易“走出去”策略促进了与东西方各国家的图书出版事业频繁的交流,并且这种交流主要呈现为出口与进口这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
第一种是与东南亚国家的图书出版物输出的交流。明成祖朱棣时期,郑和七次下西洋,出版交流方式和前几代类似,主要是通过赠送中国书籍来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这些书籍包括了弘扬妇德女仪的《列女传》和记录大统历的《历书》等;而在汉字文化圈国家中,汉籍的购买、翻刻以及印刷技术的交流则都是明朝图书版权输出的重要形式,主要输出对象为朝鲜、越南和日本等朝贡国家[6]。而最为频繁的要数与日本的图书贸易,途径众多,范围广阔,出版物数量更是相当庞大,且“返传”活动也相当活跃,对两国的整体进出贸易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二种是与西方国家的图书出版物输入的交流。主要体现在以中国为本阵的大规模翻译出版活动,以利玛窦和徐光启为主要代表人物,并以《天学初函》和《崇祯历书》为代表性的翻译出版物,参与者上百人,出版物达到600多种,多为西方的宗教、科技类图书。此种基于大规模翻译出版活动上的中西方文化交流,既使得天主教在中国得以传开,促进了当时人们思想的解放,又出版了大量西方科技知识类图书。明代大规模的图书贸易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其横向拓展,也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方面,并产生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社会历史变革。
6 管理弊端与不足
当然,明代图书出版管理还是存在一定弊端与不足之处。首先是过度宽容的民间私刻、私制图书,导致质量不高、盗版伪劣现象严重,当然这还有着更深层次的社会政治根源。其次是管理阶层出现问题,翰林院掌管图书出版管理后,逐渐职能被削弱,最终移交给内阁,实为宦官所掌控。宦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素养,而且常有皇帝昏庸、宦官弄权的现象,不仅导致图书出版管理的诸多失误,也为明王朝覆灭埋下了隐患[7]。再者是明政府不注重搜集民间遗书,且缺乏有效地监管和审批制度,没有专门的文献管理机构。由此到了明中后期,变出现了图书市场交易量不断增长而图书本身质量下降的问题。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对明代图书出版市场与管理的思考和借鉴,对今天的图书出版事业也有一定的借鉴。随着今天经济快速持续发展,信息传播能力不断提高,我国的现代图书市场应该抓住契机,走向国际化,从而进一步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综合性的复杂问题,比如较为严重的贸易逆差、同构化和低度化严重、版权贸易比重不足、出版市场管理有待规范化、相关法律亟需完备等现象。
而针对上述问题,解决途径也是多方面的。首先要发挥政府导向作用,转变文化市场整体机制,并加大对出版市场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对外的图书出版贸易平台,积极鼓励图书版权代理机构的发展,更要培养图书贸易的创作型、管理型人才。其次,我国出版企业要优化管理体制,加强全球化意识,以发展成跨国出版传媒企业为目标,扩展图书版权贸易的份额,多样化的营销策略更要与时俱进。同时出版企业也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积极拓展海外出版市场,并实现数字化出版的转型[8],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图书出版市场竞争的主体,进而推动我国整体文化产业的创新性融合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缪咏禾.明代的出版事业[J].出版科学,1999,2.
[2]王凡华.我国明朝的图书出版管理研究[J].兰台世界,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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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
[5]郭孟良.晚明商业出版的内容分析[J].出版发行研究,2015,5.
[6]缪咏禾.中国出版通史:明代卷[M].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2008:224-226.
[7]曾主陶.明代中后期出版管理失误初探[J].求索,1991,6.
[8]李怀亮.国际文化市场报告[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4:1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