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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训体系构建新思考

2015-09-10李敏

人民论坛 2015年2期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市民化

李敏

【摘要】当前,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其缺乏“市民化能力”。构建完善的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是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的重要举措。文章从分析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特征和市民化需求入手,提出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的层级理论和实施措施。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 培训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从根本上实现人的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就是要推动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业职业上的转换、从农村到城镇地域上的转移、从农民到市民身份上的转变,从忽视到重视待遇上的提升”的全方位变迁,最终实现文化协同、待遇平等、社会和谐。而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如何加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全方位变迁”,如何顺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就成为当今全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①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更强调农业转移人口作为人力资本投资和效益方面的提升,比如在教育理念、文化观念、思维角度、工作技能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进步②:即农业转移人口在工作、文化、生活和社交这些方面,实现从“村”到“城”的转变,具备相应的“市民化能力”而融入城镇,最终完成从“农村人”到“城镇人”的转变。所以,推进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就是通过各种途径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适应城镇、融入城镇的综合素质能力,使其具备“市民化能力”的进程③。

新型城镇化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融城难的问题,关键在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的提高仅依靠农业转移人口自我发展来实现将需要很长的周期,而且完成情况还会参次不齐。因此,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国家建立完备的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并通过持续性措施来保障培训体系贯彻执行来实现。因此,如何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是新型城镇化工作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分析

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的前提是,掌握目标对象—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特点和需求。只有把握住这个前提条件,培训计划设定的是否合理,培训内容选取的是否有针对性,培训过程由哪些部门来完成等等这些具体问题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以我们选取“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的代表,来反映当前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特征。其中,“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群体,“老一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以前出生的农民工群体,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④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现状。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国农民工数量规模达到2.68亿人,在国家经济社会领域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在中国职工中的比例较高,受教育程度和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有所提高。《调查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新生代农民工12528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⑥。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规模在中国职工总数中的比例已经将近一半,他们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很多领域中都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从受教育程度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三分之一,比老一代农民工高19.2个百分点。从接受技能培训角度看,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7%(存在同时接受农业技术培训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形),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但占比依然偏低。

二是农民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缺乏。《调查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认知程度包括现实情况表现的都比较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比重比2012年上升0.3个百分点,达到0.8%。第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6个百分点,只有41.3%。第三,参加社会保障的外出农民工比例有所上升。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重分别提高1.4、4.5和0.7个百分点。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分析。相比于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成长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他们在观念上已经有了很明显的转变和更新。具体表现为:从生理需求上讲,外出务工动机从“改善生活”转向“改变生活”;从心理需求上讲,对务工城镇的停留意愿从“过客”转向“合法居民”;从就业需求上讲,对工作要求从“实现劳动权益”转向“发展平台”;从尊重需求上讲,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转向“积极主张”⑤。

综上所述,新生代农民工有强烈的进入、融入城市的意愿,但受到自身技能水平、认知水平等的限制,也就是“市民化能力”的缺失,导致其需求不能被有效的满足。所以,由国家构建完善的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基于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特征和其市民化的需求来构建的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就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的构建

按马斯洛的需求层级理论,动机是个体成长的内在力量;而动机的构成是多种不同性质的需要。⑥据此,笔者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为目的,构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培训层级体系。该培训体系包含五个组成部分,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计能力培训、保障能力培训、社交能力培训、学习能力培训和自我价值能力实现的培训,如图1所示。

图1 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

生计能力培训。生计能力需求是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的最基本需求,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生计技能培训也是最基本的能力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可以根据农业转移人口的爱好或者选择其本身已经具备的技能进行基本培训和升级培训,实行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可以根据农民工的就业行业进行相关的培训。当然,随着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生计技能培训也应该包含现代农业技能培训。

保障能力培训。保障能力培训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农业转移人口利用城市或城镇社区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需求特征,保障能力的培训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医疗体系培训、社保体系培训和国家相关就业、创业等政策的培训。保障能力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让农业转移人口能和城镇居民一样了解并真正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享受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社交能力培训。当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和城镇,原来在农村形成或者习惯的一些礼仪和认知都必须改进,以适应城市或城镇这个新环境。所以,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相关的社交礼仪培训、表达能力培训、谈判能力培训就显得非常必要了。同时,社交能力培训不仅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更快地融入城市,在尊重他人的同时获得别人的尊重;而且还能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在工作中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找到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身的诉求。

学习能力培训。随着社会环境不断变迁,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国家政策不断的调整,如何让农业转移人口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自发形成与时俱进的意识,这是一个重要的、长期的问题。“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农业转移人口的“再学习能力”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学习能力培训就是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提高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的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主动了解、学习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新技术、新国家政策和新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适应能力。学习能力的培训主要包括收集信息能力的培训以及相关技术技能使用的培训,这是中长期的能力培训过程,是最重要的培训。

自我实现能力培训。自我实现是农业转移人口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后新价值的体现。农业转移人口的自我实现能力需求主要表现在对工作、学习和生活最高境界的追求。随着生计能力、保障能力、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四种需求的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已经适应了作为城镇居民的生活,他们需要重新开始寻找生活的乐趣、学习更多的知识以享受工作外的精神生活。自我实现能力的培训是高级素质和素养的培训,主要是指一些创新能力和高级别应用能力的培训。

农业转移人口能力培训体系内容基本是按层次逐渐上升,但次序也不是完全固定的,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调整变化,也允许例外情况。农业转移人口低层级的能力培训需求相对满足后,就会自发向高层级的能力培训需求发展,追求更高一层级的能力成为驱使农业转移人口行为的内在动力。⑦生计能力培训、保障能力培训属于低层级的需求,两者只需要通过外部条件的设定就可以被满足;而社交能力培训、学习能力培训和自我实现能力培训是高级别的需求,这三种能力培训必须通过内部因素作用才能满足。需要强调的是,同一时期,农业转移人口可能有几种能力培训需求,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能力培训需求占支配地位,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行为起决定作用。而且,由于社会的变迁和技术的不断进步,任何一种能力培训需求都不会因为更高层级的能力培训需求的发展而消失。

一个地区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培训层级结构,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都有极强的相关性。在相对不发达的地区,低层级的能力培训(生计能力、保障能力)需求占主导的人数比例会相对较大,而高层级的能力培训(社交能力、学习能力和自我实现能力)占主导的人数比例会相对较小;在相对较发达的地区,情况则正好相反。

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推进的具体措施

为使农业转移人口留在城市并融入城市,各国政府都将农业转移人口的培训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课题。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政府、企业、教育事业单位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共同力量,协调并进,才能更好促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⑧为顺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的执行,本文结合农业转移人口培训的国际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推进的具体措施。

第一,法律规范与奖惩措施相辅助。制定并颁发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督促各地政府部门、企业和职业院校等所有参与农业转移人口培训的机构来执行培训体系方案,如将农业转移人口培训工作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同时设定一部分的国家资助和相应的奖惩措施来激励所有的参与培训机构,比如对参与农业转移人口培训的各级政府给予更多的政府财政补贴和资金、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助。

第二,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相结合。一方面政府增加农业转移人口培训资金的投入,设定培训补贴标准,改进培训补贴方式方法,鼓励各地政府部门整改或扩建主要面向农村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也鼓励企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到农业转移人口的培训体系中来。另一方面,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鼓励大中型企业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农业转移人口培训基地,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特色、企业的人才需求特征和农业转移人口的特征,制订相应的培训项目课程和实训训练,让这些培训项目更有效地服务于企业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发展适合不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特色专业培训。

第三,差异化培训与拓宽渠道相衔接。在建立差异化培训机制方面,设立农业转移人口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比如对农村高中以下学历人群开展生计能力培训,对在岗农业转移人口开展生计能力提升培训和保障能力培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的农业转移人口开展保障能力、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培训,提高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与企业合作,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面向市场确定培训职业(工种)等培训方式。同时,要积极拓宽培训渠道,比如可以通过老乡会的形式,加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的合作和交流,构建基于老乡会的学习共同体,加强他们与社会不同阶层的接触,在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促进社交圈的形成,帮助其积累社会资本。

第四,社会服务体系与创业扶持相配套。社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社保体系、各种中介服务体系等。如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岗位。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创业。

总之,推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是拉动中国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而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培训体系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从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本文主要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能力需求角度来构建农业转移人口能力培训体系,中间还会涉及到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比如差异化能力培训划分标准的确定、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的具体需求分析等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深入思考。

(作者为中州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讲师、中州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注释】

①董鸿扬:“农民工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需求”,《黑龙江通讯》,2013年第6期。

②李永庆:“中国新型城镇化必须提升人的城镇能力”,《改革与战略》,2014年第3期。

③刘嘉汉:“以发展权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研究”,《经济学家》,2011年第5期。

④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工人日报》,2010年6月21日。

⑤张兴祥,罗雪梅:“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辨析”,《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3年第3期。

⑥⑦夏云:“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新生代农民工激励研究”,《北方经济》,2013年第3期。

⑧盛昕:“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年第4期。

责编 /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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