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会议三大疑问待解
2015-09-10李龙
南风窗 2015年13期
关键词:国家
李龙

预定11月30日至12月11日举行的巴黎联合国气候大会,旨在完成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提出的目标,即达成一项抑制全球变暖的历史性协定,确保地球升温不超过工业革命前2摄氏度,防止地球气候因温室气体而受到潜在的毁灭性破坏。
历史性的协定需要接力式的努力。6月11日在德国波恩结束的2015年第二轮联合国气候谈判,达成了一项内容庞杂、许多地方含混不清的草案。但在法国气候谈判代表托比安娜看来,“波恩谈判的结果没有让我们感到失望或者受挫”。她认为照此发展下去,巴黎气候大会前应该拿出一份像样的方案。
法国外长、巴黎气候会议主席法比尤斯稍早前表示,为避免把所有难题都拖到巴黎峰会最后一刻,法国希望各方最早能在10月达成一份事前协议。而按照此前利马气候变化大会达成的协议,各国应在10月1日前提交各自的减排方案,即“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留给巴黎气候大会的时间已不多了,就目前有限的进展而言,还有三大疑问待解。
巴黎气候大会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达成一个适用于所有缔约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目前,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强制性量化安排的协议,只有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其第二承诺期将于2020年到期。倘若巴黎气候大会能达成一个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意味着2020年后还会存在一个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协议。
法国外交与国际发展部相关人士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个方面的原因让法国对巴黎气候会议达成协议充满信心:科学上已经证明全球气候变化是不争的事实,世界各国必须采取统一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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