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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得让人脊背发凉

2015-09-10张佳玮

世界博览 2015年15期

张佳玮

导语:世上有些东西,好吃得让人安适,比如蛋挞,比如热牛奶;有些东西,好吃得让人脊背发凉,带刺激性,比如好酒,比如鲜鸡枞,比如牡蛎。

欧洲稍微卖点海鲜的馆子,多半备有两样:一贻贝,一牡蛎。家里若有龙虾,老板声气都要傲些,腰杆粗一圈;没有,也能吹两句:“有牡蛎,好牡蛎。”

中国人以前叫牡蛎作西施乳,是读书人起的名字,只是听来稍有淫秽。李时珍认为牡蛎“肉腥韧不堪”,非得用鸡汤来煮,那是中原居民,还没吃惯海味。法国人吃牡蛎,讲究生吃。莫泊桑名篇《我的叔叔于勒》里头,中产阶级家庭坐海轮去泽西岛,看见富人吃生牡蛎嘴馋,也想附庸风雅,可见那时候吃牡蛎一如抽雪茄,带有阶级的神话色彩。当然,靠吃东西炫耀,后世看来多半好笑。《金瓶梅》里西门庆炫耀给应伯爵,所谓“想也想不到的好吃东西”,末了不过是蜜糖腌的话梅。

法国北边诺曼底诸位,自觉那里牡蛎有鲜味,大概英吉利海峡的流水格外动人;南法蔚蓝海岸,马赛与尼斯这里,对此论调嗤之以鼻:牡蛎就要大而且肥,瘦牡蛎一丢丢,吃了有何滋味?

然而在尼斯,正经海鲜馆子里,牡蛎起码分三款:一是地中海牡蛎,略咸,法国人吹嘘说这是“地中海的鲜”;二是大西洋牡蛎,不够鲜,但极为肥大,柔韧结实,耐嚼,东方人爱吃口肉的,尤其赞美,但法国人对此悻悻然,觉得这牡蛎不好配白葡萄酒;三就是尼斯和马赛本地近海牡蛎,被吹说有神味。什么味呢?杏仁!——说是杏仁味,也无非是先嚼下来有腥鲜咸,后味有些回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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