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新导向
2015-09-10张墨宁
南风窗 2015年2期
张墨宁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一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将是今后5年人事布局的风向标。按照中组部官方的表述,这个《规划纲要》不仅勾勒了“路线图”,还明确了时间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渐展开,涉及用人标准、班子结构、“一把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
到2014年,改革和法治的“车之双轮”的布局已经完成,新的执政团队将是诸项改革目标落地的“操盘手”。干部人事制度的顶层设计基本成形,哪些人能成为管理国家的政治精英,不仅关乎执政党的活力,更将决定经济社会生活的基本形态。
对党政正职的选配标准和要求首次在法规文件中体现,这是新的《规划纲要》最明显的用人变化。从中组部相关负责人公开的信息来看,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失察的问题,过去一年多的反腐在清理腐败存量、打破“帮派”勾连的同时,也总结出了许多普遍存在的人事弊病:“团团伙伙”、“跑官要官”、“带病提拔”等等。
过去一年的反腐败,首先清理了大批自身有问题的“一把手”。截至到目前,十八大以后落马的地市党政“一把手”已经超过30人,山西以6人居首,四川和江苏分别以4人和3人排在山西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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