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工科研究生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路径
2015-09-10李文
决策探索 2015年22期
李文
江
工科研究生是否应该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应该如何开设,其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又该如何安排,以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一直是工科高校考虑的问题。本文结合河南工业大学工科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实践,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一、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一)战略需要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战略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设若干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设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又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制定并实施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刚要》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二)政策要求
2004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发4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明确指出:“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素养。高等学校要在《法律基础》等相关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单独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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