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录音录像促办案规范化
2015-09-10韩三勇
民生周刊 2015年21期
关键词:规范化
韩三勇
检察官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是否会刑讯逼供?是否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理的饮食和休息时间?会不会超法定时间讯问?这些问题,一度在社会上有种种传闻和猜疑。一位律师在一件受贿案件的辩护词中赫然写道: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让犯罪嫌疑人坐“老虎凳”,认为他的当事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怀疑证据取得的合法性。
真相是什么?谁来指出真相?对于这些问题,现在不需要检察官作过多的说明,因为摄像头记录下的一切,会回答各种质疑。
自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实行全面、全部、全程录音录像的规定后,思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这项规定,投资20余万元将办案工作区的各种电子设备升级换代,使各个角落都在摄像头的监控之下,当犯罪嫌疑人第一步踏入办案工作区时,各种设备开始运行,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的活动都在监控下,室内温度、湿度、时间显示清楚,监控屏24小时有人值守,录制的数据一式两份刻成光盘,其中一份存入档案,另一份作证据随案移送。
“我们对你的讯问已全部进行录音录像,你有无意见?是否申请录制人员回避?”这是讯问的开始。
这种办案方式,一段时间里让办案的检察官很不适应,觉得在摄像头下工作浑身不自在,问话也不大胆,一些常用的审讯技巧也不敢使用,生怕说话出差错被记录在案,被误认是诱供、逼供。
执法必须规范化,这是改变执法理念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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