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林:用知识产权护航创新创业
2015-09-10魏少疆
经济 2015年4期
魏少疆
王洪林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市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等机构有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他曾为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提供建议,现仍与12330热线中国(北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一些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近日,《经济》记者就创业创新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经济》:今年两会多次提到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创业创新的关键在于促进技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技术创新二者之间有何内在联系?
王洪林: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知识产权得到保护才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无论是技术创新、思想创新还是企业管理制度创新都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付出,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合法保护就会使创新的积极性受到打击。
历史实践表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的国家其创新能力普遍较差,很难成为创新型国家;而科技发展较好的国家同时也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我国的经济发展实践同样印证了上述观点,前些年我国许多行业如电器、计算机等的发展主要靠借鉴和学习已有的技术,虽然有过一段发展状况较好的时期,但是能够在国际上立足的自有民族品牌和自主创新成果却少之又少。那时我国虽有《专利法》,但执行力度不够。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对侵权行为的严厉打击,大量科技创新型企业不断涌现,树立了很多优秀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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