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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女侠”李亚兰:从打工妹到大律师,帮弱势姐妹擎起法律之剑

2015-09-10海澜

伴侣 2015年3期
关键词:王姐王大妈小丽

海澜

不堪家暴省城闯天下,打工妹靠自学摇身变律师

1989年12月的一天,北国重镇哈尔滨街头,冷风如刀,呵气成冰。一个面容憔悴的女子走出车站,看着来去匆匆的人流,一时有些茫然。

这位女子便是李亚兰,时年26岁,来自黑龙江东部的一个小山村。因为兄妹多,家里穷,她读到初二便辍了学,跟着父母在田里劳作。李亚兰骨子里有股不屈从命运的犟劲儿,虽然不得不在家务农,却总不忘看书学习。有一次,李亚兰又在劳动间隙看起了书,一个邻居讥笑她:庄稼人就得有庄稼人的样子,干着活儿还看闲书,难道丑小鸭将来还能变成白天鹅?李亚兰看了邻居一眼,未作辩解,心里却暗暗发誓:“谁说庄稼人一辈子就只能是庄稼人,我就是要跟命运斗一斗!”

但李亚兰还是没能逃脱农村女子早早嫁人的结局。婚后,为过上好日子,她勤快能干,丈夫却喜欢以酒会友,为了喝酒的事情,夫妻俩吵过好多次,后来丈夫对她动了手,而且下手一次比一次狠。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两年,她终于忍不下去了,决定换种活法。于是,她揣上不多的体己钱,一个人来到省城闯天下。

凭着吃苦耐劳,李亚兰先是在一家高校食堂当保洁工,后来又到一个家具厂给家具刷油漆。在那里,她认识了大她两岁的工友王姐,王姐有三个孩子,丈夫给人打零工,夫妻俩靠打工在都市里艰难地生活着。

打从认识王姐开始,李亚兰就发现她身上的伤没断过。原来,王姐的丈夫脾气暴,一不合他的心意就动手打人,喝醉酒了下手更狠。3月的一天,王姐又一次鼻青脸肿地来上班,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更让李亚兰气愤的是,王姐的无名指被丈夫掰得变了形,再也无法自然弯曲,造成了伤残。这次被打,让王姐伤透了心,对未来的日子充满了绝望。在李亚兰的劝告下,她决定与丈夫离婚。

然而,当王姐提出离婚时,她的丈夫却坚决不同意,并恫吓她如果坚持离婚,就杀了她全家。王姐生性柔弱,一时失去了主张。李亚兰义愤填膺,决定给王姐讨个公道。于是,她陪着王姐来到省妇联权益部,向娘家人求援。省妇联工作人员听了王姐的遭遇,指派维权援助中心的张律师帮王姐打这场离婚官司。

因为王姐性格内向不擅言辞,很多事情都是李亚兰和张律师进行沟通,在携手处理这件离婚官司的过程中,张律师对伶牙俐齿、文字功底也不错的李亚兰很是欣赏,他开玩笑说:“小李,我发现你很有做律师的潜质,如果你当了律师,恐怕我就没饭吃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句玩笑话一下子激发了李亚兰想做律师的决心。她想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她认真地对张律师说:“张大哥,我以后想读些法律方面的书,你就做我的老师吧!如果可以,咱们真的可以做同行呢!”

张律师看李亚兰认真了,就给她开列了一些法律入门的书目,让她读完这些书再说。张律师的意图很明显,做律师必须要有专业的功底,你还是把这些书读懂,再说做律师的事情吧!

李亚兰按照张律师开列的书目,用辛苦攒下的血汗钱买来相关法律书籍,发奋攻读。白天打工忙,她就晚上读,宿舍里熄灯后,她就打着手电趴在被窝里读。一些法律术语对她来说晦涩难懂,她就去请教张律师。王姐的离婚官司打了半年,最终如愿离了婚,李亚兰也啃了五部法律书籍,她还跟着张律师学起了写上诉状,居然写得有模有样。

1991年,李亚兰得知一所高校开办了法律学习班,便去报了名,缴完费用后,身上仅剩下几角钱,那所高校离她的住处有十几站路,如果坐公交,她就连买馒头的钱都没有了。李亚兰用剩下的钱买了两个馒头,吃了馒头就有劲走路了,她边看书边往自己的住处赶。十几站路,走了两个多小时,李亚兰也背诵默记了十几个法条。打那以后,李亚兰养成了边走路边背法条的习惯。

1992年,李亚兰凭借刻苦自学,考取了司法助理员,第二年又取得法律大专文凭。1994年,李亚兰正式取得律师资格。

为弱势姐妹讨公道扳倒大老板,“维权女侠”名声不胫而走

由于婚姻案件涉及到很多繁琐细致的工作,律师为此付出的精力比其他案件更多,收入却很少,通常大部分律师都尽量回避这一业务。李亚兰则偏偏选择了许多律师不愿受理的婚姻案件,在她看来,帮助弱势姐妹是她的职责所在。

1996年春天,一位姓姚的中年妇女找到李亚兰,她还未开口,泪水便溢了出来——

姚女士是一位下岗女工,又患了癌症,丈夫是一位颇有实力的股份制企业老板。姚女士本该得到丈夫更多的关心和呵护,没想到他此时却提出了离婚,姚女士问他为什么离婚,丈夫不耐烦地说:“没什么理由,就是不想和你过下去了!”丈夫的态度让姚女士感到绝望,她决定找律师对丈夫提起诉讼。然而,跑了几家律师事务所,那些律师听说她起诉的是一位有钱有势的老板,在社会上又有一定的知名度,都不愿接这个案件。抱着一线希望,姚女士找到了李亚兰。

李亚兰克服了重重困难,历尽艰辛,终于摸清了姚女士丈夫的情况,调查的结果让她深感震惊:姚女士的丈夫除了他们夫妻共住的房屋外,还另有别墅、住宅车库、私企工厂,这些都以他亲属的名义注册,这说明他早已背着姚女士转移了财产。除此之外,男方还包有二奶,不但在二奶的老家举行了婚礼,还生有一个男孩,并为二奶母子购有豪宅。每逢春节,丈夫安排姚女士到外地观光旅游,他则驱车带着二奶母子回女方老家过年团聚。这一切,姚女士完全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怀着对姚女士深深的同情,李亚兰决心为这个被欺骗、被侮辱、被伤害的不幸女人讨回公理和道义。

当姚女士的丈夫得知李亚兰对他进行调查后,授意自己的律师和李亚兰进行“联系沟通”,当提出的条件被李亚兰严辞拒绝后,他有些坐不住了,亲自打电话给李亚兰:“李律师,我尊重你的为人,我的企业需要律师,想请你过来,你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李亚兰郑重地说:“请不要拿法律当儿戏,作为一个律师,我有自己的原则和良知,你还是想一想怎么对待你的结发妻子吧!”

对方看到李亚兰不为所动,并得知李亚兰已取得他非婚生子以及转移财产的证据后,恼羞成怒地威胁道:“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是为名还是为钱,你是不是不想活了?”对方赤裸裸的威胁并没有吓倒李亚兰,她平静地说:“你想干什么随你的便,我作为律师,讲事实,凭良心,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的天职!”

这场惊心动魄的较量,最后以男方的失败而告终。姚女士事后以丰厚酬金相赠,李亚兰却只要自己的那一份合理报酬。而经过这一场官司,李亚兰“维权女侠”的名声不胫而走。

李亚兰的名气渐渐大了起来,许多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姐妹都来找她鸣冤。2007年2月的一天,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找到李亚兰,涕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这位姓王的大妈时年64岁,1971年和刘某结婚,替刘某抚养了养女张霞(化名),二人共同生活20年后,王大妈与刘某离婚。刘某再婚后又离婚,1996年与王大妈又共同生活了10年。2006年刘某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王大妈没想到的是,她倾尽心血抚养的养女张霞到法院起诉她,要求继承王大妈与养父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房产。大庆市某区法院受理后,一审未支持王大妈所主张的诉争财产及房产系其与刘某共同财产的主张,仅判令张霞支付王大妈一万余元补偿款。王大妈不服一审判决,通过打听,远赴省城找到了李亚兰求助。

李亚兰认为这起案件比较典型,当时的社会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老年弱势妇女在为家庭付出大半生艰辛后,其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护,李亚兰遂决定做王大妈的二审代理律师。

二审开庭那天,李亚兰在法庭上动情地劝说张霞:“你还年轻,有能力、有精力去创造财富,而你的养母已经是70多岁的老年人了,和你相比,她更需要诉争之房。何况养母对你付出了很多,你要理解老人那种无助和期盼……”

李亚兰的话打动了张霞和主审法官,二审法院根据此案的实际情况,将该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后来的审判结果让王大妈十分满意,并在李亚兰的协调下,和养女一笑泯恩仇。

为遭暴力少女维权受辱住院,当选人大代表誓为弱者代言

李亚兰最关注的还是婚姻中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尤其是那些处于家庭暴力中的农村女性。

2012年9月10日上午,17岁少女小丽被“丈夫”殴打致轻伤,住进黑龙江兰西县人民医院,小丽的不幸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起极大反响,黑龙江省妇联指派李亚兰为小丽依法维权。李亚兰赶赴兰西,找到了住院的小丽,很快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丽8岁那年,父母感情不和分手,小丽跟随父亲生活,3岁的弟弟归其母亲抚养。2011年10月,小丽的母亲看到女儿虽然只有17岁,却出落得婷婷玉立,好吃懒做的她打起了女儿的主意。她将女儿以98000元以及价值8000元“三金”的彩礼嫁给了同村王某20岁的智障儿子阿庆,并连哄带骗地将小丽送到王某的家中。

涉事不深的小丽还不懂“结婚”的真正含义,而王家的痴呆儿子阿庆也不懂得什么是“同房”。半年过去了,王家看小丽的肚子还没有“动静”,就起了疑心。经过观察他们发现了:原来小丽晚上睡觉不脱衣服。恼怒之下,王家人对小丽大打出手,阿庆也来助阵殴打“妻子”,小丽被打得浑身是伤后逃出王家,半路被追上来的“丈夫”又一顿拳打脚踢,被路人拉开后送进医院。

李亚兰决定从两个方面切实维护小丽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小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没有领取结婚证,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民俗式的结婚仪式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小丽与阿庆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双方应立即自动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另一方面,小丽在王家生活期间,因不同意与“丈夫”同房,遭到了家人及阿庆的殴打和辱骂,这是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赔偿。李亚兰就这两方面在兰西县妇联的协助下试图通过协商解决,但经过数次努力都没有效果,遂决定通过诉讼来为小丽维权。

2012年12月9日开庭当天,李亚兰来到兰西县法院。刚进院子,不知从哪里冲出五六名中年男女,领头的是阿庆的母亲孙某,指着她破口大骂,言语不堪入耳。因受不了孙某等人的漫骂与撕扯,李亚兰心脏病发作住进医院,由于孙某等的过激行为,导致这次庭审没能如期进行。

12月23日,兰西县法院再次开庭,李亚兰如期而至。法庭上,王家依然气焰嚣张,就连小丽的母亲也作证为王家开脱责任。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李亚兰做了情理、法理交融,措辞严厉而得当的陈述,说得在场的许多人都哭了,阿庆的母亲孙某也低下了头。最后,王家表示放弃返还彩礼的反诉,答应让阿庆与小丽解除同居关系,小丽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案件虽然结束了,李亚兰对小丽的帮助却没有停止。2013年春节后,她把小丽接到省城,帮她联系了一家美容美发学校,学校不但免除了小丽的学费,还给她提供食宿,小丽盼望已久的新生活终于到来了,她最感激的是带给她第二次生命的妈妈——李亚兰。

一晃22年过去了,李亚兰到底受理了多少场婚姻纠纷案件,见证了多少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已难以统计。她也从当初一名青涩的年轻律师成长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有意思的是,她手下的律师清一色的都是娘子军。多年来,李亚兰率领她的团队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律援助,为她赢得了“维权大律师”的美誉。

李亚兰甘于奉献、同情弱者的职业品格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她先后荣获“全国首届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黑龙江省十大女杰”等称号。2013年年初,李亚兰又光荣当选为全国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她就修改刑法,严惩性侵女童犯罪提交了议案。2015年全国“两会”,李亚兰将就家庭暴力等问题再次提交议案,身为律师,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用法律之剑为女同胞们筑起一道坚固的保护墙。

责编/毕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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