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干预对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行为、精神状态的影响
2015-09-07黎艳芳陈妙扬陈丁玲
中国当代医药 2015年13期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
黎艳芳 陈妙扬 陈丁玲
广东省罗定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广东罗定 527200
精神科暴力行为是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态支配下突然出现的带有强大破坏力的动作行为[1],这种行为事发突然,常常毫无征兆,破坏力强大,不但很容易伤及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安全,也给医院的安全管理带来巨大隐患。如何及时评估精神疾病患者的危险行为,根据危险行为制订相应的干预措施,预防及终止患者的危险行为,对保护住院患者、医护人员及患者自身安全有积极意义,这也是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而艰巨工作。本院自2012年起对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实行分级干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但对患者的暴力行为有较好的防范作用,也很好地促进了其精神状态的恢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0月~2014年10月在本院住院治疗的120例男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入选患者均符合ICD-10“精神和行为障碍”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入院时危险性评估等级均达到1~5级[3],排除合并有严重躯体疾病史、脑器质性疾病和药物滥用史病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入选患者分为两组,各60例。对照组的平均年龄为(45.32±8.67)岁;病程为(10.87±4.15)年。观察组的平均年龄为(42.12±9.36)岁;病程为(9.67±5.62)年。 两组的年龄、病程、危险性评估等级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评定工具
1.2.1 危险性评估量表[3]用于对患者进行暴力行为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危险性评估量表从轻到重分为0~5级,0级代表无潜在危险行为,5级代表有潜在有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险行为,级数越高潜在危险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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