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领导方式要有新转变
2015-08-25李国忠
群众 2015年2期
李国忠
当前,宏观经济发展仍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就镇江而言,发展基本面良好,总体稳中有进,但主要经济指标下行风险加大,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社会稳定都面临更大压力。这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所带来的影响和结果,对各层各级领导方式和治理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谋划当前及今后一阶段的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的新要求,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进一步转变领导方式,提高治理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爬坡过坎、行稳致远。
必须牢固确立民主法治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制了依法治国路径图,国家治理向法治化方向迈进一大步。民主和法治具有高度的统一性,转变领导方式、提升治理能力,首先就是要牢固确立民主法治理念。现阶段,我们强化民主法治已不能停留在不违法、不出事的层面,而是要真正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法律约束下行事、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在民主程序下决策。基本要求有三点:一是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管理既是政府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懒政、惰政、不作为”不仅是机关作风问题,也是严肃的法律问题。现在在干部中,“廉而不勤、为官不为”的情况并不少见。我们强调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要进一步健全权责对等、权责清晰的岗责体系,运用法律和制度手段,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确保各级各部门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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